(2019)吉01破8号破产财产第二次分配公告

(2019)吉01破8号破产财产第二次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0-10-21 公 开 人: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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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018号破产财产第二次分配公告

 

一汽实业总公司债权人:

《一汽实业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116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0120日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018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

一汽实业总公司破产财产实施多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二次分配,亦为最后一次分配,确定于20201021日起实施,本次分配包含破产费用(以实际花费随时清偿),管理人报酬,职工债权,审计费用及普通债权分配,以上分配项目根据清偿顺序,依法分配。

对于部分有争议事项,管理人就争议金额依法在本次分配总额中进行预留,待争议处理完毕或权利人逾时行使权力后再依法进行分配,不再另行公告。

对于债权人及职工债权人逾期未受领的,管理人将对应金额予以提存,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未受领的,视为放弃,管理人依法将放弃受领的分配款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一汽实业总公司管理人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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