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申报债权指引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申报债权指引

公开时间:2025-05-27 公 开 人: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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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助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发布本债权申报指引。请尚未申报的债权人按照本指引在2025720之前及时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在本指引发布前已经通过现场、邮寄、邮件或“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完成申报的债权人,无须再次重复申报

一、案件进展

20241025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区人民法院(下称“盐城经开区法院”)决定对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下称“华人运通江苏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合并预重整,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华人运通江苏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临时管理人。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已多次发布债权申报公告,通知华人运通江苏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债权人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2025320日,临时管理人发布《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合并预重整案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补充申报债权的公告》,通知尚未申报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2025411日,盐城经开区法院裁定受理华人运通江苏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华人运通江苏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管理人。

2025520日,盐城经开区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华人运通江苏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同日,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平台转发了前述公告。

二、债权申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华人运通江苏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融资方、经销商、车主和车辆订购方等。

对于已离职员工的债权,管理人已在2025520日在“华人运通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该部分职工债权人无须再申报。职工债权人对管理人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请按照2025520日“华人运通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公告发布的《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债权表公示(二)》的指引向管理人反馈。

三、债权申报期限

根据盐城经开区法院公告,债权人应在2025720日之前,尽快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债权人申报利息的,利息计算至2025411日(不含当日)

预重整期间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无需再次申报,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受理时间调整相应的计息日期后更新债权审核结果。预重整期间债权人作出的承诺和授权效力将延续至重整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四、债权申报方式

自本公告之日起,本案债权人申报均须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申报,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或电脑登录该平台。

(一)微信小程序登录

方式一: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搜索“华人运通系公司合并重整案”查看公告,点击公告详情页底部的“前往申报”按钮按步骤进行申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维码)

                                             

方式二:通过微信底部导航栏的“发现”→点击“搜一搜”直接搜索“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具体见《小程序申报操作指引》。(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维码 


(二)电脑端登录

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官网,可通过搜索引擎直接搜索“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或直接键入网址https://cloud.fahuidata.com/xhn(建议使用谷歌、Microsoft Edge、火狐浏览器),进入后点击顶部菜单栏【平台入口】选择“债权债务平台”,点击进入登录页面,选择“账号密码登录”或“短信验证码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后点击【提交】,弹出验证码页面,在框内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登录。具体见《PC端申报操作指引》。(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维码 


重点提示:若债权人在本指引发布前已经通过现场、邮寄、邮件完成部分债权的申报的,可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补充申报未申报的债权,请债权人在申报部分未申报的债权时,在“债权说明”中说明已部分申报以及本次系新补充申报情况。债权人申报时,如有“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操作问题,可于工作日9:00-18:00拨打技术人员咨询电话(0571-8918011519357635185问询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731日上午9:00召开。本次会议将以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六、其他

1.管理人将通过“华人运通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途径发布与重整案件有关的信息。请债权人微信搜索添加“华人运通管理人”公众号,及时了解本案信息。

2.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十二家公司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等

五十二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指引-清洁版】运通投资实质合并重整债权申报指引2025027.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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