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13 公 开 人: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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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在2024年12月12日受理陈姣对驻马店市天霸奧菜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后,于2025年1月8日指定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驻马店市天霸奥莱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霸奥莱公司)已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为保障各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由破产管理人依法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就债权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背景

天霸奥莱公司因经营不善,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经相关法院裁定,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为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启动债权申报工作。

二、债权申报范围

本次债权申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基于合同纠纷产生的债权;

2. 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

3. 基于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

4. 其他依法应予以确认的债权。

三、债权申报时间

债权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7日止。

四、债权申报方式

请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至管理人指定的债权申报地址(通讯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乐山路金骏街交叉口东北角爱克大厦C座25层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潘俊,联系电话180 0396 3300)。

五、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 债权申报表(向管理人联系人潘俊索取);

2. 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3. 债权依据文件(如合同、协议、收据、转账记录等);

4. 其他支持债权的证据材料。

六、注意事项

1.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陈述,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申报债权期间,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管理人及时与您沟通;

3. 如有疑问,请拨打管理人债权申报咨询电话:180 0396 3300,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七、债权申报的法律效力

1、法律约束力: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优先债权、连带债权等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再要求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驻马店市天霸奥莱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驻马店市天霸奥菜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2. 公示效力:债权申报公告将向所有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公示,以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

3. 证明效力:债权申报公告可以作为债权人证明其债权的依据,用于债权认定、债权分配等;

4. 程序效力:债权申报公告是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有助于破产管理人及时了解债权申报情况,为债权审查、债权分配等工作提供依据。

八、其他事项

1.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9时,在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西段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一楼)召开,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加;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2. 管理人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债权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申报债权,共同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天霸奥莱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债权申报公告-天霸奥莱.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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