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5)浙0212破12号——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5)浙0212破12号——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07 公 开 人: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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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于2025年2月25日作出(2025)浙0212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杉杉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鄞州法院于2025年3月20日作出(2025)浙0212破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杉杉集团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朋泽”)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5年6月6日,管理人发布了《关于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后因《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概要可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投资人向管理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确认解约,经遴选小组审议同意,重整投资协议已依法解除。为顺利推进杉杉集团和宁波朋泽的重整工作,管理人现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发布继续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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