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皓川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苏州皓川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6-04-28 公 开 人: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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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启者:


2026年4月16日,吴中法院裁定受理苏州皓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债权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5月29日。


一、申报方式


(一)竹辉债权申报系统(推荐):访问 zhpcglr.com,手机验证码登录,线上填写提交,约5–10分钟完成;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申报文件,请将签字或盖章的申报文件纸质材料邮寄至管理人。


(二)快递邮寄:寄至管理人,快递单注明"苏州皓川科技债权申报",建议顺丰或EMS。


二、申报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签字或盖章原件);


(二)主体资格材料: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债权凭证:合同、借条、发票、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原件备查);已有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的可提交法律文书并说明履行情况。


三、注意事项


(一)未到期债权在受理日视为到期;利息计算截至2026年4月16日。


(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须同时向管理人申报,向政府投诉、信访或向法院起诉均非法定申报方式。


(三)如对债务人负有债务或占有其财产,请及时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


四、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都街72号宏海大厦19楼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215000)

联系人:郎一华 13771790131 / 许时珲 18205278525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7:00

在线申报:zhpcglr.com


五、逾期后果


未于2026年5月29日前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法行使破产程序中的权利。逾期可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分,审查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六、信息披露


本案公告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pccz.court.gov.cn)发布,请定期查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6月4日召开,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苏州皓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债权申报格式文件_皓川科技.docx 下载
4、债权人通知书_皓川科技.pdf 下载
2、决定书_皓川科技.pdf 下载
5、债务人通知书_皓川科技.pdf 下载
3、公告_皓川科技.pdf 下载
1、民事裁定书_皓川科技.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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