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8 公 开 人: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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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唐稳 联系方式: 1382317312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18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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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8日依法受理了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怡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26日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加快推进灏怡公司破产工作,充分保障相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经本案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077906839C,注册号为440003490000325;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安临路38号2901办公;法定代表人林兴;注册资本为760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成立日期为2013年9月13日;营业期限为2013年9月13日至 2063年9月13日,主体状态显示为开业(存续)。灏怡公司经营范围为: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东侧、安临路北侧、福临道西侧、横琴口岸广场旁的地块上(宗地编号为珠横国土储2013-05号)从事开发、销售、租赁、管理自建的物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工商内档资料显示,灏怡公司的股东为灏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实缴资本76000万元

灏怡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灏怡财富中心A座、B座及商业裙楼组成,总建筑面积221880.1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9649.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5388.41平方米。现因资金问题,致办公性质房产均未装修,商业裙楼及地下室等公共设施设备均未完善交付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管理人拟定《关于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的工作方案》《关于对灏怡财富中心开展复工复建的工作方案》2026年4月8日两方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二)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2025年6月5日中审众环出具众环珠专字(2025)00017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灏怡公司资产总额56亿余元,负债总额49亿余元;

根据2025年4月21日广东中拓正泰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中拓正泰评报字(2025)第0000号(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灏怡公司无销售纪录不动产清算价值9.6亿余元,模拟复工复建后上述不动产清算价值升至14.2亿余元。

更多灏怡公司资产负责情况等可联系管理人作进一步了解。

二、共益债融资事项

(一)共益债融资金额

本次共益债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借款方式为:共益债投资人向灏怡公司提供人民3.5亿元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管理人按照项目需要申请用款。灏怡公司可视情况提前还款,该授信额度在融资期限内循环使用。

(二)共益债用途

共益债借款将专项用于灏怡财富中心装修施工费用、设施设备安装维护费用等所有实现项目达到交付和正常使用状态之必要支出。

(三)共益债借款期限

共益债借款期限不低于12个月,不超过24个月,灏怡公司可提前还款。

(四)共益债利率

借款利率不高于年利率6%,利息=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天数×年利率/360日历天。本次共益债借款不得约定罚息、复利、违约金。

(五)借款发放方式

在授信额度内,管理人将按照项目需要申请用款,共益债投资人收到申请之日起在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借款。

三、共益债清偿的保障

(一)法律属性

基于共益债有利于盘活灏怡财富中心楼盘以及提升灏怡财富中心整体价值之考量,本次对外融资款项的本金和利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共益债务进行处理。

(二)资金安全保障

共益债借款全部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由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付款申请函的方式,在法院的监督下划转款项,确保专款专用。

(三)偿还资金来源及偿债安排

1.共益债清偿资金的来源

后续处置确权给相关购房者以外的灏怡公司名下房产的变价款或者未来重整投资人投入的资金可以作为还款来源

2.共益债的清偿顺位

1)共益债本息优先于本案所有债权清偿,但劣后于本案破产费用清偿。灏怡公司名下财产变现款在支付破产费用后,剩余款项优先用于清偿共益债务。

2)在灏怡公司重整的情形下,灏怡公司的财产依据重整计划予以保留的,重整资金在保留财产的评估价值范围内优先用于清偿共益债务。

3.共益债的清偿时间和方式

1)管理人将在财产分配阶段根据上文确定的清偿顺位一次性现金清偿共益债本息

2)如灏怡公司资金充足,在确保复工复建工程顺利推进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管理人提前归还借款本息,提前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共益债投资人资格条件

共益债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共益债投资的,任一方均需满足本招募公告的要求,并分别签署承诺书,同时需提供联合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各自共益债投资份额,承诺任意一方迟延付款,其他方承担连带责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单独报名的共益债投资人;

共益债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共益债投资人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提供详细的履约能力说明;

共益债投资人依法与管理人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接受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管理;

依据法律规定或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募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61817时止,逾期报名无效。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期限内(以投邮时间为准)以密封形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管理人联系方式:【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路横琴口岸旁灏怡财富中心一楼申报登记处;联系人:孙浩,13798970001

(二)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共益债投资人报名表》详见附件1

2.《共益债投资方案》,内容应包括共益债投资总金额、借款利率、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方式、偿还时间、偿还方式、经营业绩、行业影响力等;

3.主体资格材料:(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2)委托代理人提交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所函等有效证件;代理人为本单位员工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4.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已就参与灏怡公司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及对灏怡公司出借共益债借款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的证明资料(如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机构内部审批决议文件);

5.意向投资人的简介,内容包括基本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如为联合报名的,需提供联合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各自共益债投资份额,任意一方迟延付款,其他方承担补足责任,还需说明各主体分别承担的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6.提供与借款额度匹配的详细履约能力说明材料;

7.《承诺书》详见附件4,内容包括承诺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准确、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与借款额度匹配的履约能力说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接受和遵守本招募公告的其他要求;

8.《送达地址确认书》详见附件5,为便于意向投资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共益债招募程序顺利进行,意向投资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六、尽职调查

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告所载债务人简介及项目概要,主要目的系为便利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的涉及尽职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在报名前完成相关尽职调查的工作,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需要对灏怡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七、共益债投资人的确定与协议签署

(一)组织评审及共益债投资人的确定

对于尽职调查后仍有意向的申报者,管理人将列入意向投资人名单向本案债权人委员会提交意向投资人名单以及《共益债投资方案》,由债权人委员会综合考虑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因素,投票选定一名共益债投资人、一名备选共益债投资人。报告人民法院后,管理人将向最终确定的共益债投资人、备选共益债投资人发出中选通知。

)遴选规则

经债权人委员会投票,获得票数最高的意向投资人为共益债投资人,票数次高的意向投资人为备选共益债投资人。

如多家意向投资人获得相同票数的,则根据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所持有的债权数额进行确定。获得支持的债权数额最高的意向投资人为共益债投资人,获支持的债权数额次高的为备选共益债投资人。

如最终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则直接确定报名单位为共益债投资人。

)监督

本次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评选工作将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签署共益债投资协议

确定共益债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管理人将与共益债投资人就融资事项、借款时限、还款方式等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并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若共益债投资人未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或者签约后存在违约情形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共益债投资人资格,并与备选共益债投资人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由备选共益债投资人提供借款。

八、特别说明

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公开方式面向全社会招募共益债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共益债投资协议》为准;

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仅作参考,不能当然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任何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的,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各项要求,对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内容无异议,并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不得向灏怡公司、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工作进展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撤回共益债投资人招募等工作,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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