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麟公司消费者优先债权清偿的公示(第一批次)

关于丰麟公司消费者优先债权清偿的公示(第一批次)

公开时间:5小时前 公 开 人:广西丰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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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丰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消费者优先债权清偿的公示(第一批次)

根据广西丰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根据广西丰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的《广西丰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清偿方案(第一次)》的内容,本次清偿对象为广西丰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消费者优先债权,清偿比例为41%(注:因债权人叶志讯、刘周文消费者优先权数额有所调整,原债委会确定的清偿比例43%及评估费用27万元、管理人根据实际清偿债权额应计取报酬总数超过现可清偿费用总数,因此债权清偿比例适当调剂为41%)。具体债权人身份信息及清偿数额公示如下。

如债权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修改意见的,请于2025年7月12日前书面向管理人作出反馈意见。在上述期限内,无反馈意见视为同意上述公示内容。

特此公告。

附:《广西丰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消费者优先权清偿表(第一批次)》

 

通信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208号 

帝景湾广西灵丰律师事务所

  人:  13397743472;

张仁楚 13978409114.

 

 

 

广西丰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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