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重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

四川重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

公开时间:2024-10-14 公 开 人:四川重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953次
联系人: 万路峰 联系方式: 1335050404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25 17:00
  • 打印

四川重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

 

20231016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重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向教育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四川鼎盛鼎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重向教育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重向教育公司的项目财产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重向教育公司竞买获得政府出让土地69,889㎡,土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承建的广安教育文化创意园九年制学校一期项目已初步建成,包括小学教学楼、学生食堂、风雨操场、学生宿舍楼等建筑。为有序推进破产程序及加快对破产财产的处置等相关工作,管理人需办理重向教育公司所获土地首次登记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管理人履行职责亦将产生契税、印花税、鉴定费等费用。对此,为有序推进重向教育公司破产清算各项工作,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向教育公司破产清算案前期所需资金的共益债投资人。具体招募事项如下:

一、重向教育公司及财产情况

(一)重向教育公司基本情况

重向教育公司成立于20131224日,系由重向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学福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600085836359D,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南街75号;法定代表人:郑学福;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教育产业项目的开发与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教育学术交流活动的策划、咨询;教育项目策划;会务服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财产情况

重向教育公司于201562日与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枣山园区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重向教育公司受让取得了一宗位于枣山园区彭枣路东侧面积69,889㎡的教育科研用地(宗地编号:GC2015-12号),作为广安教育文化创意园九年制学校一期项目的建设用地。已建成小学教学楼11424㎡、学生食堂4326.35㎡、风雨操场1454.94㎡。据审计报告显示,资产总额102,268,634.55元、负债总额145,492,572.13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3,223,937.58元,资产负债率为142.27%

二、共益债招募金额、利率、期限及用途

(一)共益债金额

本次共益债招募金额为300万元,在借款额度内管理人随用随取,具体金额以管理人实际支取和使用为准。

(二)共益债利率及期限

本次共益债招募年利率不超过20248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3.35%的四倍,利息从投资人根据管理人通知实际出借相应资金之日起计算至相应资金实际归还之日止。借款期限暂定一年,借款期限届满如有需要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予以延长。

(三)共益债用途

本次招募共益债资金,将用于支付办理重向教育公司土地首次登记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登记产生的契税、印花税、鉴定费等相关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等支出。

三、共益债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并向管理人书面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时间内向重向教育公司提供共益债资金,具备履约能力(需提供300万元以上的资金证明,如近一周的银行存款记录)。

(三)近三年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需提供征信证明及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

(四)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共益债招募流程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或邮寄纸质版报名文件。管理人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47号名都花园11单元34号四川鼎盛鼎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夏帮正,电话:18508331924,万路峰,电话:13350504041

2.报名期限及起止时间

本次共益债投资人招募期限为10日,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02517时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3.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是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意向投资人是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次共益债招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投资人是法人的,还应提供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股东会、董事会等内部决策机构同意参与重向教育公司共益债投资人招募的决议原件。

3)共益债借款方案,其中应明确借款额度、款项支付时间、还款时间、利率。共益债方案不得设置任何假设性前提。

4)共益债借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承诺函、保密承诺函。

5)具备300万元以上借款履约能力的资金证明。

6)企业法人/个人征信证明及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

7)委托代理人或指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信息。上述材料均应装订成册,意向投资人是企业法人的应加盖印章,意向投资人是个人的应签名并捺印。向管理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二)遴选

管理人将在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在报名意向投资人中,以符合投资人条件为基础,按利率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一名共益债投资人,一名候选共益债投资人(如有)。

(三)签署协议

共益债投资人确定后,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若《共益债投资协议》签订后,投资人未足额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人资格,要求其支付应投资款项20%的违约金,并直接确定候选共益债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共益债投资人。本招募方案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方案有关重向教育公司情况简介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债权申报、经营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的,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保密承诺书》。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仍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三)本方案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效力,只作投资参考使用。

(四)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本次共益债投资人的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适时予以公告。

(六)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招募方案解释权归管理人。

  

附: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资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4.保密承诺函。

 

 

四川重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附件四.docx 下载
附件二.docx 下载
附件三.docx 下载
附件一.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