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债权申报 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宁德市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债权申报 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3-06-29 公 开 人:宁德市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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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债权申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宁德市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3年620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9破申1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刘文静宁德市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理。同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9破申114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建达(福鼎)律师事务所担任宁德市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就有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202372817:00,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一次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为企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或判决书、生效证明、执行终结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申报时须携带证据原件核对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人身份信息登记表》中明确申报人的银行信息、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5、接受债权申报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大道260号三楼,福建建达(福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律师13015793388,朱律师13348429851

三、宁德市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83上午11:00,在霞浦县人民法院第六法庭采取现场方式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若对如何参加会议等相关问题有疑问,可以提前与管理人联系沟通。

四、债权人按照管理人的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格式电子文本见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宁德市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的附件《债权申报材料》完整填报上述申报材料后,请以纸质文本(纸张规格为A4纸)一式提供给管理人。

特此通知。

 

 

 

宁德市温福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九


附件

债权申报材料.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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