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美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及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申报通知书(附件债权申报文件)

江苏亚美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及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申报通知书(附件债权申报文件)

公开时间:2021-01-21 公 开 人: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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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美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及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申报通知书

 

2020亚美破管字第1

 

江苏亚美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根据淮安市润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1231日裁定受理江苏亚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亚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为江苏亚美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人为童强。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202111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公告》(债权申报公告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点击“公告送达”,输入案号(2020)苏081328号即可查询和下载),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

因适逢春节假期,债权申报截止日期顺延至202121824:00前,请债权人务必于上述日期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为明确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在债权申报阶段之权利、义务,现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包括政府征收、处罚类债权和司法罚金、罚款类债权,以及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属于申报范围)可以向管理人进行申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二)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三)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四)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五)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六)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八)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九)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十)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十一)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情形。

二、社保、税收及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一)社保、税收及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系行政程序中的征收关系在破产程序中的具体适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故不受诉讼时效制度的限制;

(二)破产程序中,各征收机关的调查权、核定权等法定权力应予继续保障,涉及债务人的配合事项由管理人负责落实;

(三)破产受理前,涉及债务人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保、税收及住房公积金债权属于申报范围。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之规定,成立于破产受理前的债权单独清偿违反法律规定,故破产受理前的社保、税收及住房公积金债权须遵循破产债权清偿程序和条件,由破产程序统一处理。破产受理后,劳动合同关系予以冻结,不新产生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社保、税收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待破产程序终止终结时统一办理登记手续,但经法院许可与管理人签订留守聘用协议以及经法院许可继续营业并在继续营业中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由征收机关恢复办理自破产受理次日起的复缴手续;

(四)社保债权申报机关应将债务人单位应缴部分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类别列明明细,同时应列明个人应缴明细。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职工工资性质清偿,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单位应缴部分的按税款债权性质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职工享有的与业绩挂钩的绩效工资、奖金等债权,不按优先债权处理;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他明显不合理的绩效工资、奖金等没有优先分配权。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确定;

(五)债务人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债务人拖欠的职工工资性质清偿,破产程序中允许第三方垫付,参照社保债权精神处理;

(六)由第三方垫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原则上按照垫付的职工债权性质进行清偿。由欠薪保障基金垫付的,按税款债权性质清偿;

(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等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之规定,管理人对于前述费用的申报进行登记,在破产财产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可依次用于清偿破产受理前产生的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等惩罚性债权;

(八)清算程序清偿不足的法律文书可以作为社保、税收及住房公积金债权核销的依据,核销后相关当事人应依法享受已缴费的待遇;

(九)破产程序中,社保、税收及住房公积金申报人收取或扣划的费用应向管理人出具明细,还应列明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的金额,以便管理人与职工进行结算;

(十)本通知中对一般债权的申报要求适用于社保、税收及住房公积金申报人。

三、债权申报文件

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以及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债权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一)债权申报表(按本通知书附件格式填写),若同一个债权人存在多笔债权需要申报,则应先按每笔债权填报一个债权申报分表,再按债权总额填报一个汇总的债权申报表,同时分别对总表和分表作出标注;若债权人只有一笔债权需要申报的,则只需要填写债权申报总表;

(二)债权申报文件清单(一式两份);

(三)债权人信息确认书;

(四)债权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或者信用注册证等主体资格资料复印件(要求加盖印鉴);

(五)债权形成原始依据,包括合同、履行凭证、担保书、保证书、裁判文书等债权凭证(可以提交加盖骑缝章的复印件);

(六)债权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邮件地址及电话);

(七)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八)诚信申报承诺书(按本通知书附件格式填写);

(九)管理人通知补足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利息债权:江苏亚美食品有限公司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计算至20201231日止)。

四、申报方式

为了有效甄别申报债权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管理人决定采取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

(一)现场申报

债权人现场申报债权地址: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兴旺大道东侧兴二路南侧苏美工业园内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梁燕,电话:13088009786

(二)邮寄申报

债权人邮寄申报债权,应将申报资料邮寄至:江苏省淮安市第0002号邮政信箱,联系人:梁燕,电话:13088009786。选择邮寄申报债权的,请在邮寄单注明“江苏亚美食品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

(三)核对

申报人应按照本通知书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管理人要求核对证据原件的,债权人应准备证据材料原件,并按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和方式供管理人核对。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经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决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224日下午4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召开。。联系人:梁燕,电话:13088009786

六、管理人特别提示

(一)本通知书仅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注意事项及风险告知的特别提示,不视为管理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

(二)建议债权人在法律专业人士协助下完成申报;

(三)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告知书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五)根据规定,破产程序期间,债务人不对任何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所有针对本公司的债务纠纷诉讼及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特此通知。

 

江苏亚美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112

 

 

 

 


 

关于债权申报程序的一次性告知书

 

江苏亚美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为了提高申报效率,现将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的准备

1.债权人应提交《债权说明书》,说明形成过程、债权的数额、利息计算方法和有无财产担保;

2.针对主债权须提交债权产生及履行依据、已经偿还本息情况;

3.主债权有担保的,须提交其他所有担保责任(包括担保方式、区分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依据以及已履行担保责任情况;

4.如系担保债权的,则须提交所有主债权依据、担保责任产生及代为履行依据、其他所有担保责任(包括担保方式、区分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依据以及已履行担保责任情况;

5.如保证方式担保的,还需就保证期间内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提供依据或作出未超出保证期间行权的说明;

6.如已进入司法程序的,则请提交裁决书及执行情况资料;

7.如债权系强制公证文书的,请一并提供执行证书及主债权、从债权所有依据,包括这些债权债务环节上的每一主体资料。

前述所有材料,如邮寄申报的,请提供加盖印鉴及骑缝章的复印件。

二、补充申报债权审查费用及逾期后果

根据法院破产公告,本案债权申报的截止期限为2021218日。如债权人未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6条之规定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可能需承担补充申报债权审查和确认费用。

本通知书所要求的资料,请备齐后交管理人审查确认。如资料有遗漏可能的,管理人将委托律师对债权进行核实,核实期间不视为已完成申报,请务必按要求尽量提供完整资料。

管理人收到本通知书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如逾期申报的还需预缴债权审查费用)之日视为完成债权申报的日期。

特此通知。

 

江苏亚美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1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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