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19 公 开 人: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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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案件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年1月15日,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2636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整一案。2025年1月21日,丹寨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2636破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担任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为全面客观地查明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确保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或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财务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报名人平等适用;

(二)本公告的内容是基于管理人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报名人考虑入场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须做好相应的调查工作,自行判断,风险自担。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委托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四)特别说明:本选聘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5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636565013917M,住所地为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龙泉镇国土西路,法定代表人为沈建忠。

(二)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现有股东沈建忠、任雪晴二人,二人持股比例如下:沈建忠认缴出资4940万元,持股98.80%;任雪晴认缴出资60万元,持股1.20%。

(三)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酒店投资、房地产开发、室内装饰及装饰设计、装饰材料销售、采暖中央空调系统工程设计及安装、项目投资咨询、管理咨询、绿色食品种植、中药材种植、园林环境净化设计施工。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债务人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2025年1月15日)的全部资产。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次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管理人做好对债务人接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盘点、造册;

2、按管理人要求对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财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4、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报名条件及资质要求

(一)具有相应的法定评估业务资质,从业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证书;

(二)与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管理人及本案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三)近3年内无因违规执业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业自律组织惩戒、处分的情形,无违规违法行为,且在承担企业评估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过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四)近两年内有办理企业评估工作的业绩;近三年内具备办理破产案件评估工作相关经验的适当优先;

(五)报名单位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配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项目团队成员中评估人员不得少于3人,至少2人以上具备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评估服务的团队中三人以上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能够根据要求及时开展评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任务;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清算、重整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报价要求

(一)该项目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本破产案件各破产程序中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等各项全部费用,且前期费用需由评估机构自行垫付,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二)参选机构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需提交的材料

(一)参与意向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或有关证件复印件;

(三)有效的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参与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表彰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参与重整或清算评估工作经验、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优惠幅度、费用收取时间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项目陈述书提交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六)参与选聘的机构除应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出具承诺书或声明书,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保证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时间内,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派出人员;

2、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3、与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管理人及本案没有利害关系的声明;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评估工作的承诺。

七、选定方式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于报名止后对申报机构材料进行审查,综合各机构的专业能力、过往业绩、工作方案和报价等,择优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评估机构;若仅有一家评估机构报名的,经管理人评定满足要求后,可直接确定该机构为中选机构;

(二)管理人将就比选结果进行公告,报丹寨县人民法院备案与选定机构签订相关委托合同,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参选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本次评估的具体相关事宜,以委托合同为准。

八、特别说明事项

1、报名参选的机构住所设在贵州省内或在贵州省内设有分支机构的优先考虑;

2、本次竞聘过程及结果向人民法院报告后,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3、选中的评估机构应当在被选中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评估报告,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至迟不超过60个工作日;

4、基于破产案件具有特殊性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评估机构应按照管理人要求,必要时出具不同阶段的评估报告;

5、由于本项目属于破产案件,相应评估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延迟(评估费用需待人民法院最终确认后支付),竞选机构请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本次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需待重整计划草案通过且投资人资金到位后或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全部处置完毕后财产分配时再行支付;

6、因基于破产程序的需要或变化等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评估报告,或者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7、评估机构应当无条件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不得以未支付评估费用为由拒绝向管理人交付正式版本报告;

8、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9、参选机构的参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

九、报名方式

1、材料递交的方式

向管理人现场提交或邮寄书面报名材料;申报材料中请载明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2、联系方式

(1)现场提交及邮寄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未来城城市之门D区11楼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56000;

(2)联系人:石律师,18685570748

         联系人:曾律师,15008502600

3、报名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即应在 2025年2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

4、参选机构须将参选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5、参选文件提交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九日


附: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评估机构评选规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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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评估机构评选规则.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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