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公告(第四次)

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公告(第四次)

公开时间:2020-08-14 公 开 人: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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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公告

根据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09110时至2020     92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延津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的国用(2011)第037号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土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整体拍卖,具体明细详见《资产清单》。

1)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载土地面积为115638.5㎡,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1825日。2014311日,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新区支行,2017425日,该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厂房、办公楼、在建工程

厂房四座,办公楼一座,宿舍楼具体情况详见资产清单。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全自动无塔供水器等,具体情况详见资产清单。

4)机器设备

三项异步电动机、行车等,具体情况详见资产清单。

其中,资产清单中机器设备部分第1213项,5T行车4台,10T行车4台,已有债权人向管理人申请行使取回权,存在债权人提起诉讼并得到法院判决支持的可能,该部分财产不列入拍卖标的物。

5)办公家具、生产性生物资产一批

 办公桌、沙发一批,杨树一批,具体数量详见资产清单。

2.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82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如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没有任何异议。

二、拍卖方式

1.起拍价:48000000元,保证金:500万,增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

2.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三、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825日前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583607016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咨询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包括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等,具体事宜请与管理人联系。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起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未发现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权利人可于2020825日前就其优先购买权向管理人提交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材料,逾期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放弃。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交付、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本次交易应由出卖人承担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延津县相关职能部门(税务、不动产登记等)进行咨询、了解,确认成交后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标准。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成交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买受人应在《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在扣除保证金的实际余款后的部分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户名: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新乡新区支行

账号: 1704020239200091735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的债务。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5.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院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价款全部付清后三十日内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拍卖取得标的物,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通过并经执行后十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解押和产权过户手续,必要时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现状交付,清理场地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担。

十、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资产清单)》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规划、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管理人咨询电话:15836070164

法院监督电话:03737108573

润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河南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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