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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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佳旭预管字第3号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20256月30日作出2025)黔0181破申6号《决定书》,决定对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旭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黔0181破申6号之一《决定书》指定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佳旭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提高重整效率,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临时管理人拟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佳旭公司开展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8日,登记机关为贵阳市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181MAAJRK5141,法定代表人为何宇,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16,666.6667万元,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88号云梦空间小镇商业街G1幢3-32号,经营期限为2020年7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施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

二、资产概况

主要包括坐落于清镇市观清路与云峰大道交汇处备案名为“云峰小镇”(“佳兆业·樾伴山”)项目房产、土地、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等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三、竞聘基本要求

(一)竞聘要求

1. 贵州省范围内登记注册,获得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二级资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备案资质、贵州省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师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有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且能保障工作质量和满足工作要求;

3. 佳旭公司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佳旭公司或其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2025年6月30日前三年内,曾为佳旭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2025年6月30日前三年内曾经是佳旭公司或其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5年6月30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佳旭公司或其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重整评估工作的情形。

4.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评估机构均可竞聘本案的评估机构。

(二)竞聘人需承诺事项

1.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人名单;

2.与临时管理人、佳旭公司或其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3.接受并满足临时)管理人对完成评估工作的时间及质量要求

4.根据临时)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更正、说明;

5.破产案件受理后,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复。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佳旭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在建工程、办公设备等)进行价值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对清算地板价时的偿债能力事项发表意见。

(二)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展工作;

2.中选机构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3.必要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4.必要时,为临时)管理人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三)评估工作时间

中选机构应在委托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有效的书面评估报告审计单位现已出具预重整启动前的审计报告);法院受理佳旭公司破产案件的,自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日起15日内完成报告更新

五、报价及费用支付

(一)本次选聘工作不设最低、最高限价,由各竞聘机构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进行报价。

(二)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包括预重整阶段报告出具及案件受理后报告更新工作评估机构因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三)评估成果应获得临时)管理人及人民法院的认可。鉴于预重整程序及破产重整案件的特殊性,临时)管理人不预先支付任何费用,在佳旭公司破产案件受理后具备付款条件(包括重整计划通过后等)时,自债务人资产支付

六、需提交的竞聘材料

参加竞争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装订成册的材料,并编写页码:

参加竞的报名承诺书明确报名意愿,并承诺: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对工作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配合临时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工作;4.出具的报告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存在依法不应担任佳旭公司评估机构情形的声明;

机构执业证书、依法批准设立文件或者营业执照;

拟参加评估工作的团队成员名单;

本单位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拟派团队成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依据评分细则填写的自测打分表,以及佐证自评得分情况的材料(报名时携带原件核对、提交复印件一套);

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关于有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情况的证明;

评估费用报价方案(包括收费依据、收费费率或金额、最大折扣比例等);

完整工作方案;

参与本次选聘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七、评审方式

(一)临时管理人将组成评选小组结合竞聘机构的资质、经验、报价方案等择优确定中选机构,评分第一名作为中标机构,第二名作为备选机构,其余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二)中选机构不得拒绝签订委托合同,工作期间若因中标机构原因导致法院或临时)管理人决定更换服务机构的,备选机构不得拒绝签订委托合同。

八、评分细则(机构规模20分+业务经验15分+工作方案25分+报价分40分=100 分)

(一)机构规模(20分)

1.机构成立(5分)

参选机构成立5年(含本数)以上,得5分;成立时间不足5年,得0-3分。

2.从业人员(5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少于8名,土地估价师不少于3名,计3分基准分,每增加1人增计1分,总计不超过5分。

3.团队安排(10分)

为本项目组建团队成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少于5人,土地估价师不少于1名,满足条件得5分,每增加1人增计1分。总计不超过10分。

(二)业务经验(15分)

1.破产评估业绩(5分)

参选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至少承办1次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评估业绩的,计2分基准分,每增加1件增计1分;办理过房开企业前述评估业务的每件增计1.5分,总计不超过5分。

2.现场工作负责人业绩(10分)

现场工作负责人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近三年曾主导过1次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包括预重整)评估业务,计2分基准分,每增加1宗增计2分;主导过房开企业前述评估业务的每件增计4分,总计不超过10分。

(三)工作方案(25分)

1.工作服务方案(20分)

参选机构提供的书面工作服务方案应当结构完整(包含工作重点、人员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计划、竞争优势、报告预计出具时间等)、内容详细、阶段性工作时间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

根据方案情况酌定计分,未提供工作服务方案的不计分。

2.现场述标(5分)

项目负责人、主办人员阐述服务方案并回答相关问题。阐述时应确保现场可以听清,内容明确、逻辑清晰,符合本案需求并承诺完全响应公告之要求。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重点关注的事项及解决思路。

根据阐述情况酌定计分。

(四)报价分(40分)

当参选机构多于五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其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0%作为评选基准价;当参选机构少于或等于五家时,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0%作为评选基准价。价格分计算方法:参选机构报价等于评选基准价时得20分。各参选机构的报价与评选基准价相比,每高出1%扣0.5分,最低为0分;每低于1%加0.5分,最高不超过40分。

临时管理人将结合书面及现场陈述情况,逐一对竞选机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的平均分为该竞争者得分(现场陈述时间原则上为公告期满三日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竞聘材料的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应加盖竞聘公章、骑缝章,全部文件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合计5份。竞聘机构应将竞聘材料以书面形式装订密封并在封面标识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评估机构投标”字样。并留联系人名称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聘机构自行准备上述竞聘材料并通过现场递交或者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邮寄)202571417:00前将竞聘材料提交给临时管理人提交前请先电联。

临时管理人地址:贵州省清镇市观清路中段与云峰大道交界处云峰小镇(佳兆业·樾伴山销售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薛律师18198110721;丰律师1816670831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所有。

 

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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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盖章评估)贵阳佳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评估自测评分表.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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