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2-06 公 开 人:北京中视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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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视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债权申报通知

北京中视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中视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对北京中视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视中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1月24日,指定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中视中科公司的债权人应2025年2月26日前按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中视中科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为2025年3月6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务必于会前三日与管理人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一、申报债权应提供如下材料

    1、债权申报表一式份(附件1

    2、债权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2

    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正反面复印件;申报时应提供原件供管理人工作人员核对。

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律师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中国大陆以外的债权人,本款规定的材料需经过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公证后再经中国驻该地的大使馆认证方可。

3、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4、承诺书(附件4

5、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附件5

二、若债权人主张利息或违约金等债权的,应提供主张的依据和计算的明细。

三、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以及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

四、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蓝黑、碳素墨水。

管理人通讯地址同债权申报文件接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三层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收件人:杨宜然,电话:18515635667邮箱:yangyiran@splf.com.cnwangyanrui@splf.com.cn邮编100006,邮寄只接受顺丰或EMS邮政快递拒收到付件

北京中视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附件

01-债权申报表.xlsx 下载
0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04-承诺书.docx 下载
03-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05-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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