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弘川新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青海弘川新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03 公 开 人:青海弘川新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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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D11BA5D4C38F181DBB74FCC89F804097 联系方式: 18397107919 报名截止时间: 2022-11-0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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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弘川新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1028日,青海弘川新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川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2033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同时指定西宁青石清算事务经纪有限公司担任弘川公司管理人。弘川公司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促进重整成功,现公开招募弘川公司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向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债务人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和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和解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

2.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开展相应的尽调工作。

3.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变更、中止、终结投资人招募。

二、弘川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弘川公司成立于20071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200661917609H,住所地: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镇三分厂西,法定代表人:王钢,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亿元,营业期限:2007116日至2027115日,登记机关:青海省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沥青加工、包装、销售及仓储服务;防水材料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焦、重油的销售;沥青产品及包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焦、重油的进出品贸易;铝锭、氧化铝、氟化铝、水泥、木材、矿石、矿粉、耐火材料、非矿、矿建、煤、焦碳的铁路专用线货运服务。(不含易燃易爆物品);货物装卸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股东22人,其中主要股东为:1.刘凤珍,认缴出资4102.58万元,实缴出资1764万元,占股41.0258%2.王钢,认缴出资2074.42万元,实缴出资892万元,占股20.7442%

(二)资产情况

经弘川公司管理人统计,弘川公司目前有以下主要资产:

1.不动产

1-1 西宁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三楼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产权证及土地证):

坐落: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和路333号楼3-1号;房屋建筑面积727.6㎡;土地面积42.05㎡;

1-2海北州三分厂西房屋及土地(有产权证及土地证):

坐落:海北州西海镇三分厂西;房屋建筑面积:3946.85平方米;土地面积:120317.78

2.动产

2-1固定资产:位于海北州西海镇三分厂的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灌区操作台、旋梯、桥梁等);机器设备(燃炉、变压器、输电系统等机器设备);车辆。

2-2位于内蒙小型生产基地(内蒙古阿拉善盟左旗敖伦布拉格镇)的沥青储罐、导热油锅炉、反应釜等设备。

3.专利权

3-1一种沥青入针度检测辅助装置(专利号为ZL201620873738.3)

3-2 一种利用锅炉余热加温净化改性沥青的方法(专利号为ZL201010607196.2)

3-3 自愈型预养护沥青的制备方法(专利号为ZL201110038276.5)

3-4 SBR改性道路沥青(专利号为ZL200710048460.4

4.其他资产

海晏货站至海北州西海镇三分厂的铁路专用线及货运收费权。

特别说明:截止目前,因新资产评估结果将在近期出具,故对弘川公司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主体,可向管理人咨询相关事宜。

对外投资及下设分公司情况

1.西藏弘川新源实业有限公司,出资额6000万元,占股比例100%

2.青海弘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出资额5000万元,占股比例100%

3.江油炳辉改性沥青有限公司,出资额5000万元,占股比例100%

4.青海国投天路物流有限公司,出资额285万元,占股比例19%

5.青海弘川新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负责人:郭征。

(四)债务情况

依据弘川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情况可知:截至本公告之日,弘川公司能确认的已申报债权金额约为7.8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额约为5.2亿元。

三、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

2.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重整能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以及履约保证金,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4.具有债务人所述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5. 意向投资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级主管单位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决议文件。

6. 联合投资人还需提交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及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

7. 管理人认为其他需要投资人提交的资料。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96日起至2022115日止。

2.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5楼青海泰宏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程斌律师,联系电话:18097250555,联系人:冯得花律师,联系电话:15597431873

3.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或线上报名。

4.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与原件核对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意向投资人报名时还应出具“在2022126日前提交《投资方案》”的书面承诺。

6. 意向投资人在按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后的3日内,应向管理人缴纳 1000 万元的意向保证金并签署《保密协议》。

管理人账户:

户名:青海弘川新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账号:1001201000299143

 

(二)选任投资人

1.意向投资人报名后,根据自身的商业判断以及法律风险评估,在2022126日前意向投资人将密封后的《投资方案》一式八份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债权清偿计划;履约保证;后续经营方案以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说明:如因疫情原因报名投资人在该时间段内无法提交《投资方案》的,报名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延后提交,具体延后的时间期限由管理人确定。

2.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下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审查,并由弘川公司管理人组织投资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管理人、债权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在招募期结束后的5日内举行,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有利于债权人的原则确定投资人。

3.意向投资人在被拟定为投资人之后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书》,管理人根据与中标投资人签订的《协议书》拟定相关计划草案,未中标投资人已交纳保证金将在5日内无息退还。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2.管理人有权在20221031日前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竞选人,管理人可视情况延长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间。

 

           青海弘川新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93

 


附件

弘川公司招募公告(改).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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