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云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云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1小时前 公 开 人:四川云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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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欣忆 联系方式: 13684052645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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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云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云集预管字第019号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2025)川0114破申11号决定书,决定对四川云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云集公司”或“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并于2026年1月5日作出(2025)川0114破申1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预重整和重整工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利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合法利益,预重整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云集公司基本情况

(一)登记信息

四川云集公司设立于2019年4月18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傅智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5MA69NDA6X6。经多次股权转让,截至目前,公司股东为成都市云集药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四川蓝焜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均处于出质状态。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广告设计、代理;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项目概况

四川云集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新都区石板滩街道门坎兰溪路58号、门坎坡路59号的一宗土地,总面积54,559.51㎡,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0年12月17日。

四川云集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发建设了“云集慧金港”现代医药物流数字园区项目(以下简称“慧金港项目”)。项目已于2023年5月竣工,并于2023年12月29日取得川(2023)新都区不动产权第0095093号《不动产权证书》。慧金港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0,896.56㎡,包含4,500立方米的控温自动化立体库,2,000㎡控温高架库,20,000㎡自动分拨中心,12,000立方米的多温区冷库及5,000㎡综合办公楼。

(三)资产概况

四川云集公司主要资产为慧金港项目,包括一栋现代高标准医药仓库和一栋综合办公楼(共5层)。

需特别说明的是,慧金港项目内部分核心设施设备(如冷库设备、空调设备、货架、温湿度系统、输送线等)的所有权归属于第三方公司。该等情况可能对资产的完整处置、未来运营的持续性或相关成本构成产生影响,请意向投资人予以重点关注并自行评估相关风险。

(四)权利限制

项目土地及房屋已设立抵押,抵押权人为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目前,预重整管理人共收到55户债权人申报的58笔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合计455,055,041.11元。其中申报为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债权的债权2笔,申报金额为411,131,013.89元;申报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12笔,申报金额为13,847,872.63元;申报为税款债权的债权人1笔,申报金额为371,560.18元;申报为社保债权的债权人1户,申报金额为10,391.88元;申报为普通债权的债权人42户,申报金额为29,694,202.53元。

以上信息仅来自预重整管理人目前调查的情况,四川云集公司资产具体情况、最终负债情况等以最终公告或法院裁定为准。

二、重整投资方式

本项目重整投资方式限定股权投资,投资人需提供资金用于清偿债务,并负责后续生产经营。

三、投资人报名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应具备完备的组织架构及企业管理体系。

(二)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意向投资人有能力落实后期全部重整资金及项目运营资金,并缴纳报名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意向投资人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投资者均应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募。

四、招募流程

(一)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可向预重整管理人提出书面尽调申请,并与预重整管理人签订《保密承诺函》。预重整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但意向投资人对尽调结果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名阶段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应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四川云集公司重整投资。决定参与投资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8日17:00)前向预重整管理人递交报名资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报名资料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公司业绩、经营范围等。若为联合体,需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或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现行章程复印件。

(3)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意向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5)资金来源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自有账户资金流水及余额(加盖银行公章)、投资人可变现资产证明文件等。

(6)经办人或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送达地址确认书。

(7)意向投资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报名材料壹式贰份(一正一副),均应加盖报名者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整套加盖骑缝章;同时需将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预重整管理人邮箱。

2.报名保证金

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期限内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意向投资人账户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至预重整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440220801910031752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报名保证金仅作为彰显意向投资人的诚意及投资实力而设立,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前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后悔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在支付后可以随时要求预重整管理人无息退回。

(三)遴选阶段

报名时间截止后,预重整管理人将及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布意向投资人报名结果。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3月15日17:00前提交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壹式贰份(一正一副),均应加盖报名者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整套加盖骑缝章;同时需将投资方案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预重整管理人邮箱。

1.投资方案内容

为依法有序推进四川云集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意向投资人应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执行,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债权清偿方案,包括按法定顺序列明各类债权的清偿方式、清偿期限及清偿金额等。

(3)经营方案,包括具体的运营方案、投入资金金额及时间节点等。

(4)意向投资人认为其他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2.遴选评审与协议签署

(1)若截止2026年3月13日17:00,有且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预重整管理人将及时与其签署《意向投资协议》,其内容应尽量接近正式的《投资协议》。

(2)若截止2026年3月13日17:00,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预重整管理人将依法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和一名备选投资人。评审工作的具体流程及规则由预重整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的实际参选情况依法确定并报告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后实施。预重整管理人将及时与中选投资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其内容应尽量接近正式的《投资协议》。

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由预重整管理人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缴纳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1.中选投资人应自《意向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意向投资人账户向预重整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同前述报名保证金缴纳账户。若中选投资人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预重整管理人有权直接取消其重整投资资格并解除《意向投资协议》,相应后果由中选投资人承担。预重整管理人将及时与备选投资人重新签订《意向投资协议》。

2.保证金是为保证投资人全面履行协议而采取的担保措施。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若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最终未受理四川云集公司破产重整,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由预重整管理人无息退还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五、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优先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开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二)本预招募公告由预重整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管理人可以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预招募,或者修改本预招募公告,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是预重整管理人为让各投资人初步了解四川云集公司基本情况,并不完整、准确和全面,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知悉的四川云集公司相关信息保密。

(四)意向投资人自缴纳履约保证金时起,视为同意按四川云集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六、风险提示

(一)慧金港项目内部分核心设施设备(如冷库设备、空调设备、货架、温湿度系统、输送线等)的所有权归属于第三方公司。该等情况可能对资产的完整处置、未来运营的持续性或相关成本构成产生影响,请意向投资人予以重点关注并自行评估相关风险。

(二)四川云集公司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于2026年3月17日到期,后续需审检或重新办理。

(三)若人民法院不予批准转入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未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或人民法院未予裁定批准等非预重整管理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诚邀各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投资。

 

 

 

四川云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1.保密承诺函

2.预重整管理人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兰溪路58号云集慧金港医药物流产业园综合办公楼。联系方式:李欣忆13684052645。

3.预重整管理人邮箱:李欣忆 6748745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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