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7-11 公 开 人: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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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8-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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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2023)知行破管字第【025】号

2023年6月14日,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根据南京市栖霞区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圣戈班汽车玻璃(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行电动汽车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实现知行电动汽车公司的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现管理人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如下:

一、 知行电动汽车公司概况

(一) 基本情况

知行电动汽车公司于20178月21日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595,980万人民币,住所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A3栋2层。知行电动汽车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动力蓄电池研发、制造、销售、租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资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26号公告,知行电动汽车公司具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许可资质,生产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靖西大道99号,产品商标为“拜腾”牌。但是,管理人不对知行电动汽车公司是否持续符合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进行承诺。

(三) 不动产

知行电动汽车公司持有坐落于栖霞区龙北大道以南、宗地面积783,555.49平方米的工业地块,使用期限自20186月5日起至20686月4日止,《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苏(2019)宁栖不动产权第0026438号,有抵押、查封。

上述地块已建成总占地面积约782,123平方米的汽车生产工厂,包括冲焊联合厂房、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生产办公中心、电池车间、试制车间、研发测试中心、综合站房、发运车间、降压站、废料处理间、污水处理站、油化库等主要生产及辅助设施,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 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实现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高效推进破产案件进展。

三、 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 招募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工作需要中/终止、或继续意向投资人招募。

2、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 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债务人企业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二) 意向投资人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实力并提供足量的资源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 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规定),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其中每个意向投资人均应符合全部招募条件。

4. 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 招募流程

(一) 报名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8月10日1800(含当日)前,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和投资方案(一式三份),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投资方案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luwei@allbrightlaw.com

如果意向投资人在前述期限之后提交报名材料和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其报名。

2.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山路红枫科技园D4栋

(2)联系人:陆律师

(3)联系电话:137 7069 9246

3. 交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当日,向以下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壹亿】元人民币:

【账户名称】: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5002023061868

如果意向投资人未通过初步筛选,则在筛选结果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退还全部保证金本金

如果意向投资人通过初步筛选,但最终未被遴选为投资人的,则在最终投资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退还全部保证金本金

4.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资金或资产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4)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5)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报名单位为法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其母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附件4)。

(7)已支付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

(二) 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投资人,筛选通过的投资人即为合格意向投资人。

(三) 尽职调查

合格意向投资人可在向管理人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后,根据管理人的安排,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债务人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将协调债务人企业积极配合合格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在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管理人亦有权对合格意向投资人进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合格意向投资人对此应当予以配合。

(四) 提交方案

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结构、拟投入的资源、投资所需对价与条件等相关内容。

(五) 遴选

投资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具体遴选规则另行制定后由管理人通知合格意向投资人

(六) 签署协议

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其保证金本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投资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五、 其他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六、 附件:

附件1:报名意向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模板)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保密承诺函

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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