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河北金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16 公 开 人:河北金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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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冀01破申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北金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牛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同日指定河北金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根据破产重整工作需要,管理人就河北金牛公司开发的中城商务广场项目续建事宜,选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协助管理人开展续建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背刺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城商务广场项目位于东二环路以东、槐中路以南,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为14,362.54平方米,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冀(2017)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36811号)。该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为95,273.04平方米(其中地上71,237.17平方米、地下24,035.87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尚未竣工,处于停工状态。

中城商务广场项目续建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约6600万元。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前期管理:完善项目报批报建等手续办理;

2.招标采购管理:项目工程设计(包括图审)、施工、设备材料、监理、测绘等招标采购管理。

3.设计阶段管理:设计管理与优化建议;

4.施工阶段管理: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与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的现场组织协调与监督;合同履约管理。

5.竣工验收与交付:组织中间验收、单项验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协调;交付流程管理;档案归档指导。

6.其他服务:不动产权证办理。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且取得大产权证止。

(三)费用支付

根据项目进度拨付,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三、报名条件及材料

(一)资格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2.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目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与债务人、债务人的关联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

4.书面承诺对从管理人及债务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及债务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从事本次选聘工作内容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参选机构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

(二)报名材料

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内容,按本公告要求起草并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申报表原件(见附件一);

2.报价单(见附件二),需满足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报价要求;

3.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

5.服务方案(格式及内容自拟);

6.出具符合上述承诺事项的承诺函;

7.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含税)以提供管理服务期间实际产生的工程产值为基础计算,费率水平不得超过《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附件《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中的规定。

五、参选文件的提交

(一)截止时间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16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裕华区二十里铺街与槐中路交叉口西南角2楼管理人办公室;

2.参选机构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管理人不予受理。

(二)提交方式

1.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参选机构提交报名材料前应提前联系管理人预约提交材料时间。

2.参选机构应将上述参选文件胶装成册并密封,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三)参选文件接收联系方式

联系人:楚律师

联系方式:17333970375

六、选聘程序

管理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合格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进行综合评判,并根据评分结果决定。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并通知入选机构。未入选机构恕不另行通知及退还资料。如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仅有1家的,则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机构提交参选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2.参选机构因参与本次选聘活动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本选聘公告内容由管理人解释。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与本次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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