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债权申报期的公告

关于延长债权申报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11 公 开 人:伟大集团城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788次
  • 打印

 

2023年10月17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湘02破申1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伟大集团城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大城乡公司)的重整申请。10月19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湘02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伟大集团城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4年2月5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伟大集团城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同年12月5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伟大集团城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以下并称伟大集团,具体名单附后),并指定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伟大集团债权人数量庞大,仍有部分债权人对申报程序存在疑问或因债权金额较大、债权关系复杂,需进一步整理和核实相关证据材料,未能按期完成债权申报,该部分债权人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延长债权申报期限。为给予债权人充分的时间准备申报材料,客观审慎审核本案债权债务,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权申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管理人结合债权人意见与本案实际情况,经报告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决定延长伟大集团城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的债权申报期,并通知如下

1. 债权申报期延长至2025530日;

2. 债权人已在重整程序中申报过的债权无需重复申报,已经完成的债权申报行为继续有效,如需变更申报或补充证据材料请与管理人联系。

衷心感谢各位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希冀各债权人收悉本通知后积极行使权利,及时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伟大集团城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月十一

 

 


附件

附件3.伟大集团债权申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docx 下载
附件1:伟大集团城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三家公司名单.pdf 下载
附件2.伟大集团债权申报须知.doc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