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 重整意向投资者延期招募公告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 重整意向投资者延期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19-06-07 公 开 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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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8566AC93F4A3D6B8F08B805B1D8DEB74 联系方式: 15541178018 报名截止时间: 2019-06-21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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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期招募说明

201934日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发布重整意向投资者招募公告以来,虽然有多家意向投资者表示有意投资,但至今未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为了持续推进重整投资工作,管理人决定再次发布招募公告

二、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意向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重整投资人了解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等三家公司”或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3、本招募公告及报名入围规则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者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者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及报名入围规则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利益,释放债务人的重整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和债务人再次振兴,推动债务人重整成功,管理人启动本项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重整投资人提供偿债资金和运营资金支持,协助债务人清偿债务、恢复正常经营,实现债务人资产运营价值最大化和长远发展,共同缔造债务人新的辉煌。同时,重整投资人将通过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成为债务人股东。

四、企业概况

(一)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李炳明

701万元

大连市金州区后石

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

李炳明

600万元

大连市普兰店区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李炳明

2,000万元

大连市金州区后石

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森制药”)为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制药”)的控股子公司,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森制药”)为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主要业务简介

1、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天宇制药目前持有编号为辽 20150059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为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因“公司长期停产,厂房、设施、设备等无法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收回天宇制药药品 GMP 证书。

天宇制药拥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40件,包括注射用复方甘草酸单铵 S(国药准字H20050823)、克拉霉素胶囊(国药准字H19990386)、罗红霉素胶囊(国药准字H20056356)、阿奇霉素干混悬剂(国药准字H20057688)、阿奇霉素胶囊(国药准字H20057699)、罗红霉素干混悬剂(国药准字H19980203)、正心泰片(国药准字Z21020927)、益肾补骨胶囊(国药准字Z20090583)、亚叶酸钙氯化钠注射液(国药准字H20041525)等。

2、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

名森制药目前持有编号为辽 20150082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为原料药(藻酸双酯钠、磷酸苯丙哌林、巴柳氮钠)。名森制药持有编号为LN20160020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至202138日。

名森制药拥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42件,包括磷酸苯丙哌林片(国药准字H20056460)、藻酸双酯钠(国药准字H21021917)、盐酸地美索酯片(国药准字H21022667)、巴柳氮钠(国药准字H20070159)、盐酸地美索酯(国药准字H21022666)、吲哚美辛肠溶片(国药准字H21021919);双氯芬酸钠(国药准字H21022438)等。

3、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奥森制药目前持有编号为辽 20150054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为软胶囊剂。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因“公司长期停产,厂房、设施、设备等无法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收回天宇奥森制药药品 GMP 证书。

奥森制药拥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15件,包括胆舒软胶囊(国药准字Z20060027)、一清软胶囊(国药准字Z20050103)、感冒清热软胶囊(国药准字Z20050840)、布洛芬软胶囊(国药准字H20080752)、氢溴酸右美沙芬软胶囊(国药准字H19991143)、阿法骨化醇软胶囊(国药准字H20067903)。

关于上述债务人的历史沿革及其股权结构现状、企业经营现状、员工情况、税费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现状等详细信息,请意向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通过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

五、 重整投资者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医药制造和医药销售经营管理能力,医药制造或医药销售企业及相关企业优先;

4、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投资者符合资格条件。

六、 招募流程

(一)尽职调查阶段

即日起,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保密及尽调保证金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协调债务人予以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将在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内无息退还保密及尽调保证金。

(二)报名投资阶段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621日前至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24

联系人:段晓军

联系电话:15541178018

3、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报价确认书(见模板);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5)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6)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4、缴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天宇等三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参与天宇等三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投资保证金为1,010万元(不计息;已缴纳尽调保证金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以本人/公司账户汇款最迟应于201962117:00前将投资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投资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能丧失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账户名称: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 户 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营业部

    号:15000096794786

(三)遴选阶段

如果报名投资的意向投资者超过一家,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并经批准后,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四)确定投资人

正式重整投资人选定后,其应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热忱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各地单位前来接洽,报名参与天宇等三家公司重整投资项目。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重整投资报价确认书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者再次招募公告》,我方向管理人报名参与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等三家公司”)破产重整。

我方已缴纳相应的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10万元整。我方已对标的物现场踏勘并作了认真调查,管理人已尽到保障我方作为意向投资者知情权的全部配合及告知义务。管理人提供的信息仅作为投资参考,具体投资决策的作出以我方自行调查为准,我方愿意接受标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风险。有鉴于此,我方的重整投资报价已充分考虑该等瑕疵与风险。

综上,我方经过深入调查和深思熟虑,认为自身符合参与天宇等三家公司重整条件,确认参与天宇等三家公司重整。

我方的重整报价为人民币:_ 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整,报价须为万元的整数倍)。该报价为不可撤回报价,可以调高报价。该报价仅指提供给重整企业用以清偿债务、破产费用、公益费用的资金,不包括重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以及后续经营中的投入。

我方同意并参与评审委员会采用包括公示、竞价、方案比较评分等方式遴选重整投资者。确定我方为重整投资者后,同意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逾期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将视为自动退出参与重整,同意管理人没收重整投资保证金1010万元。

 

重整投资人:

                           2019          

 


附件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重整投资人延期招募公告.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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