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10小时前 公 开 人: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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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杨文珺 联系方式: 1391682594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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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于20241018日作出(2024)沪039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被申请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城置业“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1028日作出(2024)沪03920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充分挖掘龙城置业资产价值,管理人已于20241226日发布《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以下简称“《预招募公告》”),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并收到部分投资意向。

    上海三中院20251230作出2024)沪03920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51230起对龙城置业进行重整。为增加本案重整成功的可能性,提高全体债权人的清偿率,提升龙城置业财产的偿债价值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在上海三中院监督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之前预招募时意向投资人反馈及龙城置业资产情况,本次招募拟将债务人破产财产划分为以下两块重整标的,分别同步招募:1)商场、店铺及配套地下停车场资产,以及2)龙城置业剥离前述商场店铺及地下停车场资产后的债务人公司(含两栋办公楼、酒店、应收账款分公司等资产具体以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调结果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可选择单独参与其中一个标的重整,或同时参与两个标的重整,管理人将分别对两个标的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及重整投资方案进行遴选,并将在遴选完成后合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管理人有权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合理反馈、重整进展及遴选结果,对上述标的范围、交易结构及实施路径进行调整。现将本次招募和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 龙城置业基本信息

    龙城置业成立于2010113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城开中心1号楼323201室,法定代表人薛來银。

    龙城置业经营期限为自20101130日至20601129日。龙城置业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食品生产;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龙城置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龙城置业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元,以下同),登记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57,500.00

75%

2

力晖投资有限公司

52,500.00

25%

合计

210,000.00

100%

 

    二、 主要资产情况

    (一) 重整标的一 :商场、店铺及地下停车场

    重整标的一的主要资产为万源南路991-6号店铺房屋、闵虹路8号、116号商场房屋及配套地下车库(具体以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调结果为准),具体如下:

    1.店铺房屋总建筑面积41,614.84平方米,详细信息如下:

权利人

坐落

幢号

建筑面积(㎡)

总层数

房屋类型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

万源南路99

1

6,161.12

3

店铺

2

9,314.44

4

店铺

3

6,483.29

4

店铺

4

3,631.80

3

店铺

5

6,994.15

4

店铺

6

9,030.04

4

店铺

合计

 

 

41,614.84

 

 


       2.闵虹路8号、116号商场房屋及其配套地下车库的总建筑面积为200,846.70平方米,详细信息如下:

权利人

坐落

幢号

建筑面积(㎡)

总层数

房屋类型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

闵虹路8

-

78,009.91

5

商场

闵虹路116

地下1

10,513.42

1

商场

闵虹路116

-

112,323.37

3

其他(车库)

合计

 

 

200,846.70

 

 

    (二) 重整标的二:剥离重整标的一之外的债务人公司

    重整标的二为债务人剥离重整标的一主要资产以外的公司股权,主要包括闵虹路1661号、2号办公楼及配套店铺房屋、闵虹路80号酒店及其配套闵虹路116号地下车库应收账款及分公司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中庚聚龙酒店等其他资产(具体以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调结果为准),具体如下:

        1.闵虹路1661号、2号办公楼及配套店铺房屋123,776.75平方米,详细信息如下:

 

权利人

坐落

幢号

建筑面积(㎡)

总层数

房屋类型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

闵虹路166

1

60,730.63

30

办公楼

1

499.49

1

店铺

2

61,059.37

30

办公楼

2

469.82

1

店铺

3

49.65

1

店铺

闵虹路128

-

268.87

1

店铺

闵虹路136

-

214.98

1

店铺

闵虹路186

-

215.20

1

店铺

闵虹路196

-

268.74

1

店铺

合计

 

 

123,776.75

 

 


    2.店及其配套地下车库(以下简称酒店资产”)的总建筑面积为71,389.27平方米,详细信息如下:

权利人

坐落

幢号

建筑面积(㎡)

总层数

房屋类型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

闵虹路80

-

49,649.45

20

旅馆

闵虹路116

地下1层车位(机械)1-71

21,739.82

1

其他(车库)

合计

 

 

71,389.27

 


3.应收账款:根据管理人委托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初稿显示,截止2024年10月31日,龙城置业账面货币资产金额为98,229,698.08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6,000,000.00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5,461,503,903.73元,预付账款账面金额622,758,081.74元,除去房屋建筑物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198,338.64元。

 

    (三) 资产优势

1.地理位置较好,周边配套成熟:不动产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南方商城商圈,交通便捷,连廊直通1号线莲花路地铁站。周边商业氛围较强,有商业和酒店配套,价值较高。

2.精心打造,装修别致:不动产商业、酒店、办公均在运营,楼宇设计恢弘大气,幅面开阔、布局合理,配有智能化高速电梯,现场维护状态较好,装修别致现代,出租率高,租金可观。

3.价值体现空间大,投资方式灵活:商场资产与其他资产产证独立,酒店、商业经营良好,营收现金流稳定,价值体现空间较大,可根据投资需求制定投资方案,投资方式灵活。

    (四) 特别说明

    管理人披露的债务人具体资产情况,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结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三、 招募方式

本次重整招募标的划分为两部分

l重整标的一的主要资产为万源南路99弄1-6号店铺房屋、闵虹路8号、116号商场房屋及配套地下车库(详见本公告“二、主要资产情况 (一)重整标的一:商场、店铺及地下停车场”)在保留核心资产的前提下(包括但不限于登记于债务人、债务人子公司或分立后企业名下),通过各种灵活处置方式进行重整。

l重整标的二为债务人剥离重整标的一主要资产以外的债务人公司,主要资产包括闵虹路166弄1号、2号办公楼及配套店铺房屋、闵虹路80号酒店及其配套闵虹路116号地下车库及应收账款等其他资产(详见本公告“二、主要资产情况 (二)重整标的二:剥离重整标的一之外的债务人公司”),可通过各种灵活处置方式进行重整。

意向重整投资人可选择单独参与其中一个标的重整,或同时参与两个标的重整,管理人将分别对两个标的的重整投资人及重整投资方案进行遴选,原则上优先考虑同时参与投资两个重整标的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考量因素主要包含意向重整投资人资金实力及报价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现金投资规模、偿债总额及支付时间等)、经营方案可行性、产业协同性与员工安置方案完备性等,管理人将在遴选完成后合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四、 意向重整投资人条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b) 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投资主体或其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股东未被作为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c)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应具备与龙城置业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同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d) 意向重整投资人如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需以一个投资主体的身份参与招募和遴选,并需明确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同时满足“四、意向重整投资人条件”项下(a)(b)两个条件,且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四、意向重整投资人条件”项下(c)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作为联合体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联合体参与招募和遴选的各项工作,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意向重整资人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向管理人书面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等,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五、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320止提交报名材料。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288号太平洋新天地T2大厦8

3.报名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书面报名材料(原件)向管理人邮寄或现场提交,同时需向管理人邮箱发送全套报名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谢润泽律师,陈梓源律师

    联系电话:1522126752617621490039

    电子邮箱:LCZYGLR@163.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报名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公开要求提交本条所列之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a) 主体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现行有效的章程及修正案;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b) 授权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受托人作为指定联系人/对接人的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

    (c) 资信证明:2022年至2024年合计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以及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d) 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拟参与重整标的(标的一/标的二)交易结构、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等。如是联合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e) 内部决策程序: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决策机构,如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同意参与龙城置业破产重整投资的会议决议。

注: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无重大遗漏: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原件除外),报名材料为复印件的,在报名时,应提供原件审核: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且未按需补充材料的,债务人及管理人有权不予认可。

2.如为联合体参与报名,需要提供联合体内部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介绍各自角色、权利义务、分工及职责等情况,并明确联合体牵头重整意向重整投资人,由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负责提交报名材料、支付保证金、投资款等。管理人的相关通知等发送至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即视为已通知联合体各成员。

    (二) 初步审查

    在报名时间内,管理人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完整报名材料后,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以下简称初审”)。

    如意向重整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及债务人在综合考虑后认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与债务人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和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书面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

    (三)《保密协议》签订与尽调保证金缴纳

    通过初审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i)按照本公告附件3形式签字并盖章的《保密协议》(如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各联合体成员均应签署《保密协议》),以及(ii)按本公告要求缴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缴纳凭证(以下简称尽调保证金缴纳凭证)。

    尽调保证金标准如下:无论意向重整投资人对重整标的一和重整标的二择一进行尽职调查工作或共同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尽调保证金均为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有效签署的《保密协议》和尽调保证金缴纳凭证后,即视为充分知悉并同意管理人本次招募公告的内容和程序,并自愿受本招募公告内容、程序及所签订协议条款的约束。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时提交有效签署的《保密协议》并支付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撤回报名。

    (四) 尽职调查

通过初审并按时提交《保密协议》和尽调保证金缴纳凭证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龙城置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进行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提供已掌握的各项资料。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尽职调查需在2026320日前完成,逾期管理人将不再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相关后果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请意向重整投资人妥善及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报请人民法院同意后没收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资格。

    (五)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程序的转换

    对于本次公告前已经通过《预招募公告》报名参与龙城置业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则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书面确认是否继续参与本公告项下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如继续参与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的,视为接受本公告各项要求约束,管理人将根据本次公告要求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重新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其已在预招募期间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将转为本公告项下的尽调保证金,并在本公告规定条件下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六) 重整方案及投资意向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63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i)正式重整方案,以及(ii)已向管理人账户成功足额缴纳遴选保证金的书面凭证(以下简称“遴选保证金缴纳凭证”,之前已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换为遴选保证金)。

    遴选保证金标准如下:(1)标的一:人民币2,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2)标的二:人民币2,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以下简称遴选保证金”,此前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遴选保证金)

    重整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重整投资款的来源;

3.重整投资款的投入总额、批次、分期情况;

4.若涉及资产分割的,详细的可执行的资产重整分割方案;

5.龙城置业的后续经营方案;

6.各种不同性质债权的偿付方式、偿付比例和清偿周期,以及对龙城置业股东权益的调整方案(如有);

7.承诺函(请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与管理人联系获取);

8.其他有利于龙城置业重整的投资方案。

    自本规则确定的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期限前,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装订成册的重整投资方案,封面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U盘),与重整投资方案一起密封放于正本文件袋中。

    (七) 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及重整计划表决

    管理人将在2026214日前向全体债权人及意向重整投资人公布《重整投资方案遴选细则》,并提交上海三中院备案。对于已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在上海三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包括主要债权人在内的遴选委员会根据《投资方案遴选细则》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评审遴选,并就标的一与标的二分别遴选、分别确定入围方案及排序。综合考量各因素,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同时投资重整标的一及重整标的二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考量因素主要包含意向重整投资人资金实力及报价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现金投资规模、偿债总额及支付时间等)、经营方案可行性、产业协同性与员工安置方案完备性等

    各重整标的评分第一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取得相应标的的意向方资格后,应配合管理人制定相应的重整计划草案(含资产处置安排)及/或相关交易文件,并配合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上提交债权人表决及上海三中院审批。如两个重整标的意向方非同一主体,管理人牵头组织双方就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偿债资金统筹、公司治理衔接等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管理人为保障重整成功,在不影响意向重整投资人核心利益的情况下,有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对草案进行必要整合与调整。如评分第一的意向方因不再具备资格、违反本公告规定、违反《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等原因而丧失相应标的意向方资格的,管理人可根据排序由下一顺位意向重整投资人接替其取得相应标的意向方资格并继续推进。

    (八) 签署意向重整投资协议

    经遴选确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称为意向方,应自收到管理人发出的《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并在重整计划草案正式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交已成功向管理人账户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书面凭证(以下简称履约保证金”,此前缴纳的遴选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标准如下:(1)标的一: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2)标的二: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九) 保证金的缴纳、退还转换规则

    保证金未经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书面许可且未出现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的情形的,管理人不动用保证金。

    同时参与重整标的一及重整标的二的,除尽调保证金外,应分别就各标的缴纳保证金。

        1.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管理人将全额无息退还该意向重整投资人:

        (a) 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尽调保证金后,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参与遴选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书面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b) 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遴选保证金但最终未被确定为意向方的,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产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遴选保证金。为免疑义,评分第一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取得意向方资格后,评分第二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遴选保证金暂不退还,若评分第二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意向方的,遴选保证金将自管理人向其发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结果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c) 意向方已与管理人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并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但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将在出现下述情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① 基于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拟制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龙城置业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通过,且该重整投资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

    ② 基于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拟制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上海三中院批准;

    ③ 重整标的未能过户至意向方指定主体名下,和/或未能完成交割、过户或移交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主管机关审批/同意未获通过、前置条件未成就、法院裁定或重整程序调整等原因),且意向方不存在违约情形的。

        2.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含利息并作为龙城置业破产财产予以处置:

        (a) 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尽职调查阶段未能遵守双方《保密协议》约定要求的,管理人有权对尽调保证金予以没收;

       (b) 该意向重整投资人经遴选被管理人选定为意向方后,在约定期限内拒不签署《意向重整投资协议》或以其他方式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

       (c) 该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管理人选定为意向方后,主动放弃意向方资格或未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的;

       (d) 该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管理人选定为意向方后,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上海三中院批准后,但该意向方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及《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当中的承诺的。

        3.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得上海三中院裁定批准的,该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执行重整计划所应投入的重整款项的一部分。


    六、 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2.项目所涉后续开发、税务、审批、过户/交割等事项,意向重整投资人须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和测算,必要情况下管理人将提供协助支持。本公告中列明的龙城置业相关情况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特别提示:本次重整实施及潜在的资产出售/剥离、过户/交割等事项,可能受主管机关审批/同意、第三方权利限制、法院裁定及重整程序安排等因素影响,管理人不对重整目的必然达成或必然完成交割/过户作出保证

3.前述所称《保密协议》应按照管理人确定的条款签订,原则上条款内容不接受意向重整投资人或意向方的调整。

4.本次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5.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6.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要求及补充说明为准。

7.管理人联系信息

    联系人:谢润泽律师,陈梓源律师

    联系电话:1522126752617621490039

    邮箱:LCZYGLR@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288号太平洋新天地T2大厦8


    特此公告。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保密协议。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119



附件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盖章版).pdf 下载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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