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慧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公告

湘潭市慧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8 公 开 人:湖南惟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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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31 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湘潭市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湘潭市慧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3 日指定湖南惟明律师事务所组成湘潭市慧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现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1、湘潭市慧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向湘潭市慧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形成的原因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3、湘潭市慧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于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向湘潭市慧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4、湘潭市慧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当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承担移交账册、资产等法定义务,怠于履行义务的,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清算组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莲城大道天元玺园 3 号楼 16 层;邮编:411100;联系人:戴伟健;联系电话:18774871015。

特此公告。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书和附件-湘潭慧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docx 下载
强制清算公告-湘潭市慧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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