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各职工、 相关人员、单位配合职工债权、社保债权调查 及提供相关资料的通知及公告

关于督促各职工、 相关人员、单位配合职工债权、社保债权调查 及提供相关资料的通知及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04 公 开 人:罗瑞尔纳米合成材料(江苏)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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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督促罗瑞尔纳米合成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各职工

                      相关人员、单位配合职工债权、社保债权调查

                             及提供相关资料的通知及公告

罗瑞尔破管字第4

罗瑞尔纳米合成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各职工、相关人员、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胡玉宇的申请,于2025923日裁定受理罗瑞尔纳米合成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瑞尔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担任罗瑞尔公司破产管理人

为维护罗瑞尔公司职工及相关人员合法权益敬请各位与罗瑞尔公司仍存续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对罗瑞尔公司享有职工债权、社保债权的相关人员、单位于20251112日前与破产管理人联系,并向破产管理人提交能证明与罗瑞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职工债权、社保债权的全部证据,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报名表、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可以证明自己或其他人员与罗瑞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者证明自己或其他人员、单位对罗瑞尔公司享有职工债权、社保债权的各类证据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罗瑞尔公司目前尚未提供职工名册、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资料,管理人将依据各职工、相关人员、单位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罗瑞尔公司之后提交的资料(如有)和破产管理人依职权调取的资料,依法确认罗瑞尔公司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如职工、相关人员、单位不能提供或逾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破产管理人依据现有资料也无法查明仍存续劳动关系、存在职工债权、社保债权的,破产管理人将不予确认该职工、相关人员与罗瑞尔公司之间仍存续劳动关系,不予确认该职工、相关人员、单位与罗瑞尔公司存在职工债权、社保债权,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损失、责任等将由各主体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及公告!

罗瑞尔纳米合成材料(江苏)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

联系人吴明明13861086822翟晓美1526159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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