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1-09-22 公 开 人: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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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深圳市小平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更正的公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周粤敬的申请,于2021年2月4日作出了(2020)粤03破申7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小平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1)粤03破99并于2021年3月8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小平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已于2021年4月13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对于小平公司的职工职权进行了公示。之后,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021年6月向管理人补充申报了职工债权。

经管理人调查,依据深劳人仲案【2020】7861号、深劳人仲案【2020】26204号、深劳人仲案【2019】26829号、深劳人仲案【2019】26830号、深劳人仲案【2019】26203号、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提供的垫付欠薪资料等文件,确认小平公司截至2021年9月18日,尚欠职工工资人民币655398.00元其中53,938.00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垫付。(详见职工债权清单)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更正公示。公示日期从2021922日至2021929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小平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九月二十二

附:深圳市小平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2021年9月16日)


附件

深圳市小平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2021年9月16日).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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