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职工债权公示通知

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职工债权公示通知

公开时间:2024-11-25 公 开 人: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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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职工债权公示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州法院”)于2024628日作出(2024)京011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园恒业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79日作出(2024)京01123号决定书,指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了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职工债权,并制作了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1125日起至20241128日止。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所有对职工债权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人员,务必于公示期满20241128日)前将《职工债权异议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送至管理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8层,联系人:张迎,联系电话:13261611883,邮编:100000)。

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按要求提出异议的,视为对职工债权金额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职工债权异议申请书(模板)

 

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管理人

                                   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第二批)

序号

债权人名称

债权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1

张莉

128,698.77

欠缴201810月至202311月社保

合计

128,6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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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通知(第二批).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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