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08-30 公 开 人: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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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827日作出(2023)鲁0902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宝泰隆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宝泰隆公司的债权人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形,并根据《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附利息的债权计息至2024827日(不含当日),预重整阶段已预申报的债权人无需重复申报,附孳息的债权,管理人将追加计算至重整受理日(不含受理当日)。

债权申报期限:截至2024930日(含当日)。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分配的,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建议债权人使用线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https://lawporter.com;项目名称: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编号:233-700-0002),并按照《债权申报指引》的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上传相关证据材料。

债权人如确有需要进行现场申报的,请提前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包律师、肖律师;联系电话:0538-876078613605488697;电子邮箱:BTLGZZ@126.com;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崇文路与阜成大街交叉口南100米清华苑商务宾馆)预约时间,并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到访。

宝泰隆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也可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向宝泰隆公司管理人说明债务或持有财产情况。本案公开信息已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债权人可通过搜索债务人名称查询相关内容。

本通知不视为管理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不视为管理人或宝泰隆公司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并根据要求完成申报。

特此通知。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债权申报指引》


附件

宝泰隆公司重整-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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