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一)》的公告

关于核查《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一)》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14 公 开 人: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040次
  • 打印

关于核查《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表(一)》的公告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011日作出(2024)鄂08破申5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受理荆门市百美贸易有限公司对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1021日作出(2024)鄂08破申5号之二民事裁定,裁定该案由钟祥市人民法院审理。1111日,钟祥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08813号决定,指定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尚欠职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总额为人民币11,578,822.82元(详见附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向管理人提交申报资料的职工债权将在后续公示)。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告。

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

 

联系方式:刘律师17798226972;黄律师18372507778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150


附件

破公字第12号-第二批债权公示(职工).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