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临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14 公 开 人:临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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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公告

 

2025宏悦管字第1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称“临沂经开区法院”)于2025110日作出(2024)鲁139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临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悦房地产公司”或“债务人”)重整一案(下称“本案”),并作出(2024)鲁13922号决定书,指定临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宏悦房地产公司重整期间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具体开展宏悦房地产公司重整工作。

为顺利推进宏悦房地产公司重整的各项工作,充分掌握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情况,宏悦房地产公司债权人请按照本公告指引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一、债权申报主体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试行)》的意见,对宏悦房地产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涉诉、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于2025220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纸质材料邮寄或现场申报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事宜详见《债权申报指引》。如债权人申报利息的,利息计至2025110日(不含当日)。

预重整期间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无需另行申报,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受理时间调整相应的计息日期后更新债权审核结果。预重整期间债权人作出的承诺和授权效力将延续至重整程序,债权人与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审查结果在重整程序中仍有效。

三、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如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债权申报:

(一)电子邮件申报

债权申报电子邮箱:17384929839@163.com

电子邮件标题为:债权人名称+债权申报文件。

(二)邮寄方式申报

债权申报邮寄地址:河东区中关村软件产业园B728室;收件人:杨律师、赵律师;收件人电话:1837549606613563949339;邮政编码:276023

邮寄申报应在快递单上注明内件品名为“宏悦房地产公司债权申报”。

(三)现场方式申报

现场债权申报地址:河东区中关村软件产业园B728室;收件人:杨律师、赵律师;收件人电话:1837549606613563949339

为降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及人力成本,管理人建议、鼓励债权人优先选择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如确有需要现场申报的,为提高申报工作效率,请提前联系管理人预约接待时间。

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仔细阅读附件《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

四、其他

1.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重整期间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参会方式等事项,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2. 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临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1. 临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2. 临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文件模板: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申报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2.临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文件模板.docx 下载
附件1.临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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