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七七七实业集团等六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西七七七实业集团等六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3 公 开 人:江西七七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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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谢永健 联系方式: 1507957941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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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人民法院于2024331日作出(2024)赣098234567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西富华贸易有限公司、江西药都银河实业有限公司、江西七七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实业有限公司、江西银河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江西新青年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合并重整成功,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经报樟树市人民法院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基本信息

一、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简介

西七七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4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2553524584P,住址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89号,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陈国军(认缴出资6,650万元、持股比例95%)、王群华(认缴出资350万元、持股比例5%)。公司经营范围:酒店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饲料、矿产品销售。债务人各公司并未单独进行账务做账处理,而是将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一并在江西七七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做账。

江西富华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11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2056438474W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89号六楼(四特大道与杏佛路交汇处61-601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江西七七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800万元、持股比例90%)、王菊华(认缴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10%)。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农副产品收购、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矿产品销售,土石方工程。该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主要系为关联公司担保。

江西药都银河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6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2748544243J,住址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89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王瑶(认缴出资1,800万元、持股比例90%)、杨昆(认缴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10%)。公司经营范围:商务咨询,房产地产开发、销售、租赁。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系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高管,剩余未开发土地与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原系一宗地分割而来,其开发指标共用。

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8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257877976XH,住址江西省樟树市沿江路(香樟外滩)C6115+2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18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江西七七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56.2万元、持股比例90%)、李芬(认缴出资61.8万元、持股比例10%)。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设计及装潢,建筑幕墙工程,小区弱电工程,图文设计制作,园林绿化工程,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景观设计,文化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礼品、酒店用品销售,酒店业投资管理。该公司名下资产主要系银河国际酒店,但实际运营主体系江西银河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江西银河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1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2781489135F住址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89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江西七七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万元、持股比例90%)、王群华(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10%)。公司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洗车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

江西益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12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27165301384,住址江西省樟树市大桥东村工业园区,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27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江西七七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44.3万元、持股比例90%)、王群华(认缴出资82.7万元、持股比例10%)。公司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水产)生产、销售(饲料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723日)。该公司土地使用权系工业用地,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二、银河国际酒店简介

樟树银河国际酒店是一家四星级综合性涉外酒店,位于中国药都——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89号,酒店地理位置优越,处于樟树新城中心,毗邻市政广场和商贸区,成为该市政治、经济、商贸、文化活动的核心地带。

樟树银河国际酒店占地约26亩,主楼高17层,地下负一层,总建筑面积约5万多平米,总投资2.6亿元,酒店于2017年装修完成并开业,按照五星级标准进行管理和服务。‌ 银河国际酒店的房产由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占用土地分别由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药都银河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运营由江西银河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负责。

樟树银河国际酒店的设计和设施体现了富丽堂皇与气势宏伟的风格,拥有各式精致舒适的豪华客房共计263间,包括普通标间、普通单间、豪华套间以及总统套间等多种房型,满足不同客人的需求。酒店的大堂宽敞明亮,提供国际直拨电话、免费拨打国内长途和市内电话、卫星电视、无线Wi-Fi上网等现代通讯服务,以及免费自助早餐、免费叫车、叫醒和房内送餐等贴心服务。酒店的餐饮设施同样完善,三楼设有一可容纳1800人用餐的宴会大厅和15间豪华宽敞的宴会包房,提供高档赣、粤风味菜肴和本地特色药膳。五楼国际会议中心则设有可容纳500多人的多功能会议大厅和中小会议室,配备先进的灯光、音响、投影和远程会议设施,适合举办各种会议和商务活动。除了上述设施,酒店还提供时尚前卫的夜总会、舒适的桑拿、足浴休闲中心、游泳池、健身房、棋牌室、电影院、茶室、美体美发等休闲康乐设施,以及大型购物商场和银行等配套服务,为宾客提供一站式的旅游下榻、就餐会客、休闲娱乐和商务活动的上佳场所。

资产、负债情况

一、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资产

(一)账面资产

根据审计机构审计结论显示,截至2024229日审计基准日,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账面资产总额628,732,838.91元。其中流动资产2,432,186.28元,主要为货币资金、存货、应收房费和租赁商户水电费等,因银河国际酒店重整期间持续经营,该流动资产处于实时变化中;非流动资产626,300,652.63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长期股权投资,其中长期股权投资512,938,256.77元,经审计机构核查实为债务人与其法定代表人陈国军之间长期款项往来所形成,因相关款项往来仅有记账凭证记载而未附有对应的原始凭据,且债务人2020年以前的财务凭证等已全部遗失,该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已无法调查核实,清收的依据不足,另陈国军早已对外大量、高额负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二)资产评估

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及公电子设备、苗木等。根据评估机构评估意见显示,截至2024318日评估基准日,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资产评估值总值112,773,537.07元,资产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已拆分为多个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共8935.7㎡,取得方式为出让,在扣除房屋建筑物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585.79㎡后的评估值为10,614,221.44元;江西药都银河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1,证载使用权面积7452.30㎡,取得方式为出让,评估值14,815,172.40元;江西益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有土地使用权1,证载使用权面积7370.00㎡,取得方式为出让,评估值854,920.00元。

上述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合计为:26,284,313.84元。

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土地使用权明细表

序号

产权人

权证号

面积

土地位置

抵押情况

1

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6)樟树市不动产权第0000702号、赣(2016)樟树市不动产权第0000704号等

8935.7

银河酒店商业楼

抵押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2

江西药都银河实业有限公司

樟国用(2006)1653

7452.30

四特大道与杏佛路交汇处

抵押

3

江西益丰实业有限公司用地

樟国用(2003)字第0099

7370

樟树市大桥乡工业园

抵押

2.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与杏佛路交汇处房屋建筑物共45项(权证号为赣房权证樟房字第1-20122843号的建筑物已拆除,未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建筑面积合计51102.17㎡,主要为银河酒店经营用房,建筑结构主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商业和商服,评估值74,842,996.83元(含分摊土地价值)。另有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9项包括:总经理办公室、员工食堂、汽修房和酒店装修等,建筑结构主要为砖混结构,评估值6,199,290.63元。

江西益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樟树市大桥乡湾里村委(大桥工业园区)房屋建筑物共4项(权证号为1-A00560号、1-A00559号的建筑物已拆除,未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建筑面积合计2556.73㎡,主要为饲料车间、锅炉、食堂、配电房和办公楼,建筑结构主要为砖混结构,评估值1,147,357.50元(不含分摊土地价值)。另有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10项包括:门卫、仓库、食堂、厕所、铁棚等,评估值为1,104,341.72元。

上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评估值合计为83,293,986.68元。

3.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配套设施

江西银河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在重整期间系自主经营,酒店内大部分系易耗品,因此管理人纳入盘点的机器设备的范围为酒店经营主要设备73项,主要存放在樟树市银河假日酒店,其中包括柴油发电机、变压器、高压开关柜、水泵、空调机组、热水水箱、电梯等。因酒店仍然在经营,具体的设备、设施以交付时为准;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西银河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盘点到办公设备及配套设施329项,主要存放在江西银河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客房房间、会议室、前厅部、员工宿舍、早餐厅,其中包括床头柜、书桌、马桶、沙发、电视机、折叠桌、深井泵等,因酒店仍然在经营,具体的设备及配套设施以交付时为准。上述资产评估值2,867,796.56元。

江西益丰实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项,即电子大门,评估值800.00元。

上述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配套设施评估值合计为2,868,596.56元。

4.苗木

苗木资产包括:樟树、棕梠树、造型罗汉果树等5项评估值326,640.00元。

二、资产受限情况  

(一)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药都银河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原系由江西药都银河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后因江西药都银河实业有限公司涉及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该宗土地使用权被分割,一部分归属于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另一部分归属于江西药都银河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宗土地开发要求为建筑容积率1.07,后经改扩建该宗地整体容积率已达1.6,行政执法部门出具了相应处罚,故该宗土地整体已无开发指标,不能再进行开发建设。

(二)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由于对外借贷或对外担保,已将名下约80%的不动产用于对外抵押担保,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2016)樟树市不动产权第0001310171-1702面积375.65㎡,赣房权证樟房字第1-2012285211-402面积1,182.36㎡,赣房权证樟房字第1-20155532号地下室2面积7,534.19㎡,赣房权证樟房字第1-2012294511面积1,143.18㎡,(2016)樟树市不动产权第0000703号裙楼112面积53.37㎡,(2016)樟树市不动产权第0000704号裙楼212面积333.28㎡六处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外,其余不动产均办理了抵押登记。担保权人包括: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市支行、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支行,抵押物评估值约0.76亿元,占资产评估总值约68.7%

三、负债情况

(一)账面负债

根据审计机构审计结论显示,截至2024229日审计基准日,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账面负债总额811,854,028.95元,其中短期借款409,910,455.14元、应付账款1,115,650.37元、预收账款6,879,695.64元、应付职工薪酬367,237.00元、其他应付款393,580,990.80元。

(二)债权申报、审查

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共接收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债权人债权申报18家、申报金额8.66亿元。已审查认定并经债权人会议核查、提请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16家、债权金额7.3亿元。后续可能仍有补充申报债权,债务人最终负债总额以法院裁定确认金额为准。

四、货币资金及应收、应付账款等

银河国际酒店是樟树市最早的一家四星级酒店,有客房263间并配套了超市、餐饮、电影院、休闲娱乐等综合商业服务,酒店的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较好的的市场资源、经营团队,现有员工70名,主要工作为酒店前台、客房保洁、酒店营销以及管理四大类的员工。经江西银河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申请,为维系银河国际酒店正常经营,实现资产保值,樟树市人民法院审查后于202442日作出(2024)赣09828-3号决定书,准许江西银河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在其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银河酒店处于持续经营状态,其货币资金余额及应收应付账款等均处于实时变动状态,其中债务人的货币资金来源于银河酒店日常的经营收入,主要用于维系经营所需的人员工资、能源费及酒店消耗品采购支出等;应收账款主要系客户住宿等消费挂账形成的应收房费。结合审计核查情况及银河国际酒店的自管自营现状,该货币资金及应收应付实时变化,重整投资人需接受现状。

五、关于银河国际酒店改扩建消防验收情况说明

银河酒店于2015年改扩建,根据《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的要求,2022年后面临二次消防验收问题。目前,银河国际酒店正根据住建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积极协调推进消防整改工作。

投资人报名事项

一、基本条件

1.投资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可组成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个为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2.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和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犯罪记录,或者不存在管理人认为其他信用不佳的情形。

4.投资人所提交的投资方案原则上应说明是否具备与债务人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能否为债务人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和赋能;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同行业或其他拥有重整投资成功经验的重整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且提交的投资方案中不得另行设定投资的前提条件。

6.债务人及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71117:00时止。

三、报名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盐城南大道66号商会大厦A15楼江西新青年律师事务所 谢律师 15079579411

江西省新余市赣西大道819号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 陈律师18979019598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和报名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人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历史业绩、酒店餐饮项目投资或经营管理成功案例等)。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决定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新的公司章程、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可证明报名人具备重整资金实力等证据材料;

3.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还需提交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及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4.联合体报名时,除提供联合体每个成员的上述基本信息材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投资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联合投资协议需明确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及联合体成员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5.提交重整投资承诺书,书面承诺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无虚假陈述、自愿按照本招募公告参与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同意对知悉的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情况予以保密。

注: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授权委托书、重整投资承诺书、联合投资协议(如有)等上述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其他材料应加盖法人公章。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破产和重整工作造成的实际损失责任。报名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五、报名保证金

 1.报名时应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整。以报名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完成报名事项。报名保证金通过电汇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号:7959 0140 6000 068 

账户名:江西七七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江西银行宜春樟树支行 

2.报名保证金可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管理人确定的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他报名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无息退回

3.串通其他投资人使用类似于串标围标等严重影响招募影响投资人行为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一、完成报名事项后,投资人可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工作,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募。同时管理人亦有权对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核查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相关的资格、条件,投资人对其在尽职调查及后续重整过程中知晓的全部关于债务人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投资分析外的其他用途,如违反保密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管理人、债务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所有损失。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竞争债务人的重整投资,若决定不再参与重整投资的,以书面的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决定退出的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在其书面向管理人提出退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投资人应在2025716170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反悔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人管理团队介绍;重整对价报价金额(不低于评估值)、偿债资金一次性到账金额、偿债资金的支付期间和支付条件;重整后的经营方案(经营方案需有资金投资规模及投资计划、对现有员工的安置方案、重整后的经营管理方案);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和附件均真实有效、遵守管理人招募活动规则、接受管理人对债权或破产程序其他事项所做的调整、接受评选结果的承诺书原件;授权书原件,载明授权的方案讲解、参与评选、签约代表及联系方式、文件接收地址(包括微信、邮箱、住址等)。

《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伍份,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与该方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存入U盘),装袋密封后提交至管理人处。

《重整投资方案》接收地址:江西省樟树市盐城南大道66号商会大厦A15楼江西新青年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谢律师,电话:15079579411

三、管理人将在樟树市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择优选定重整投资人

注:若至报名截止时间仅一家意向投资人符合本招募公告的要求报名成功,则管理人不再组织重整投资人评选活动,由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与管理人进行重整投资协议的洽谈。具体流程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重整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需按照管理人要求缴纳重整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整。

五、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最终缴纳重整履约保证金、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确认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名人为重整投资人,被选为重整投资人的,其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管理人将与重整投资人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基础上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最终由樟树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为准。

其他事项

一、重要事项

管理人有权通过公告或向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发送澄清文件等方式,更改或取消全部或部分本公告文件有权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等。且无需对自愿参与本次招募主体的报名及尽职调查过程中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二、免责声明

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在招募程序中管理人未给予任何担保或陈述,并且在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及整个重整过程中管理人提供的任何信息皆不能被视为担保和陈述。管理人不保证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无法律上的瑕疵、不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股权转让和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和义务、不保证不附带产权负担。

意向投资人不应依赖于本公告和尽职调查获悉的内容、陈述或观点以及其准确性、合理性或完整性,对据此作出决定而造成的损失不得向管理人追究任何责任。

三、风险提示

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七七七集团等六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对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的商业风险。意向投资人参与重整投资涉及的一切现状及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风险与责任由意向投资人审慎评估并自行承担。一经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本次投资的全部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任何变化和风险。

四、招募公告的约束力

意向投资人按照要求向管理人报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即视为已经了解本招募公告各项条款的含义,认可各项条款,按照招募公告规定的各项条款参与本次招募。

五、投资费用的承担

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六、解释权

本次招募遴选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联系方式:谢律师,电话15079579411

陈律师,电话18979019598

 

江西富华贸易有限公司、江西药都银河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七七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益丰实业有限公司、江西银河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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