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浩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山东浩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0-06-18 公 开 人: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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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浩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日作出(2018)鲁0703破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浩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核查,山东浩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的总额为人民币6406408.00元(详见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9日。

公示地点:潍坊市寒亭区渤海路与益新街交叉口浩然上海城21号商铺管理人办公室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提供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山东浩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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