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6-25 公 开 人:福安市兴华洋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600次
  • 打印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各债权人

2024613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9破申32《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安市兴华洋工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由福安市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同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9破申32《决定书》,指定福州中恒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福安市兴华洋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特就有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202472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可邮寄申报,管理人邮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502室,联系电话:何文周15160176575、林景峰15159378901),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一次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确认)。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债权申报书;

4.申报债权的证据(如裁判文书、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5.《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三、福安市兴华洋工贸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81上午830分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若会议时间和会议地址有变化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福安市兴华洋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25日

 

1.送达回证;

2.债权申报须知;

3.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4.债权申报登记表;

5.债权申报书

6.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授权委托书;

  9.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10.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

11.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管理人邮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502室,联系电话:何文周15160176575、林景峰15159378901, 邮编:352100  

 


附件

09破申32号(福安兴华洋).pdf 下载
债权申报及一债会议通知(兴华洋).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