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溢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四川财溢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1-12-30 公 开 人: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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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溢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尊敬的四川财溢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侯法院”)于2021119日作出(2021)川0107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财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溢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1215日作出(2021)川01072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财溢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11230日,武侯法院作出(2021)川010721号《公告》,通知财溢公司债权人在2022211日前以网络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为明确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间的权利义务,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武侯法院裁定受理财溢公司破产清算时对财溢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财溢公司债权人应在20222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债权申报方式

财溢公司债权人应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信息如下:

(一)网络申报

管理人电子邮箱:sccytz@faxianlaw.com

(二)邮寄申报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5

2.邮政编码:610041

3.联系人:夏雨鑫

4.联系电话:15196422258

5.未申报或者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

(1)补充申报:未在2022211日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逾期申报审查费用收取标准为:对申报债权金额不足5000元的,减半按照2500/笔收取;对申报债权金额超过5000元的按照5000/笔收取。

(2)法律后果: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四、申报人申报债权须知

(一)债权申报要求

1. 通过网络方式申报的债权人应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为PDF(彩版)格式后,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

2. 通过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单面复印,请勿寄送证据材料原件)寄送至管理人指定通讯地址。

3. 如债权人通过邮寄及网络方式向管理人进行重复申报,且存在邮寄申报材料与网络申报材料不一致的情况,管理人将以在申报期内最新接收的申报材料为准。

(二)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1. 债权人需认真阅读《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详见附件1),按要求准备债权申报材料。

2. 债权人须填写债权申报表及附表(详见附件2,债权申报表须填写完整债权人全称、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微信、银行账户信息(用于后期受领分配款)、债权总金额、债权本金、利息、债权性质、抵押情况等;并如实填写文件名称及页数。

3. 债权申报表需由债权人本人签章,债权人为自然人时,需由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债权人机构法人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债权人须列明债权申报表中申报债权的具体金额。附利息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利息计算截止破产受理日,即2021119日后停止计息。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中列明利息计算方式、过程及依据。

5.债权人应在202221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6. 逾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7. 申报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申报人的事实主张的,以及无法提交原件核对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申报人承担不利后果。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管理人要求的,管理人有权要求限期修改后再行提交。

8. 通过网络申报的债权人应将前述已准备好的申报材料分别扫描为彩版PDF后,打包发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对应的书面材料或准备对应的原件供管理人核查。

9. 通过邮寄申报的债权人应将前述已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按照《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的顺序整理, 并按照管理人提供的《债权申报证据材料清单》填写提交文件名称及页数,一式两份,并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

 

四川财溢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1.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

2.债权申报表及附表

3.授权委托书(格式)

4.送达回证


 

附件1

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

材料名称

说明

债权申报表

请按照管理人提供式样填写,由债权人本人签署(法人加盖公章)

债权形成及金额构成说明

 

请按照管理人提供式样(债权申报表附表)填写

1.须列明债权人诉求及债权形成的起因、过程及现状

2.须列明申报债权金额的各项构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等,利息须列明计息基数、计算期间及计算标准,如表格内无对应项目,可在“其他”栏列明

证据材料清单

请按照管理人提供式样填写

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自然人申报债权,请提交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申报债权,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债权人可委托 1-2 名代理人代为申报,如需委托代理,请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委托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法人委托员工代理的,还应提交法人出具的用工证明;自然人委托亲属代理的,还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主张债权的证据材料

 

 

1.与债务人设立法律关系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债务人出具的欠条、借据,如系担保债权,还应提交抵押\质押登记证书

2.债权人已履行己方义务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款项支付凭据、竣工验收报告、结算书、货物签收凭据等

3.债务人已履行义务的证据(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已支付款项的凭证,连带债务人已支付款项的凭证

4.主张债权尚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催款函件及送达凭证、债务人承诺偿还债务的函件,如系通过电子数据方式向债务人员工催收,除提供相应通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催收记录外,还须提供该员工的书面情况说明

5.申报债权如系受让取得,应提交原债权证明文件、债权受让凭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函件及送达凭证

6.已决诉讼应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及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的证据

7.债权人如与债务人互负债务主张抵销,应提交抵销债务申请书

说明:

1.本清单所列材料自行单面复印 2 ;

2.除应由债权人本人签署(加盖公章)材料外,其余材料均提交复印件。债权人所提交的复印件均需经管理人工作人员核对原件无误后,予以确认。

 


 

附件2

债 权 申 报 表

申报人基本信息

申报人姓名

(单位/个人全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

(若无不填)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确认】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管理人以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按照下述地址送达有关材料,即视为管理人已告知。如前述任一信息发生变更,需提前至少3日书面通知管理人。

收件人

 

电话(手机)

 

邮寄地址

 

电子邮件/微信

 

【银行账户确认】为便于债权人受领债权分配款项,债权人应当如实向管理人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管理人根据财产分配方案转入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的款项,视为债权人受领。

户名

 

账(卡)号

 

开户行

 

债权情况

申报债权总金额

¥:            元(大写:                                       

申报本金

¥:           

申报利息及其他

¥:           

债权发生时间

 

最后一次追偿时间

 

债权有无担保

¨抵押  ¨质押  ¨留置  ¨保证

担保数额

连带债权人   ¨  ¨

连带债权人名称

 

连带债务人   ¨  ¨

连带债务人名称

 

是否涉及司法程序

¨诉讼  ¨仲裁  ¨执行

已结案,需提供生效法律文书

未结案,需提供受案法院信息

¨已结案  案号:

¨未结案  案号:

申报确认

本人/单位保证所提供的上述信息均真实、准确、有效。本人愿意承担因信息错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

 

债权申报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申报日期: 年         

附表:

申报人诉求

 

 

 

债权形成原因、过程及现状

 

 

 

 

 

 

 

 

 

 

 

申报债权金额构成(附计算公式)

本金金额

 

 

 

 

利息\违约金

 

 

 

 

其他

 

 

债权申报证据材料清单

 

申报人:

申报债权文件目录

页数

1

□债权申报表及附表

 

2

□个人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需核对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授权

□授权委托书原件                         

□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委托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法人委托员工代理的,还应提交法人出具的用工证明;自然人委托亲属代理的,还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3

 

 

 

4

 

 

 

5

 

 

 

 

 

 

 

 

 

 

 

申报人声明:申报人确认本次提交的所有申报债权文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字或签名):________________     提交时间:               

 


附件3

(自然人适用)

委托人:

受托人:

四川财溢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兹委托                     担任委托代理人,全权代为处理与该案相关的一切事务。

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申报债权;与管理人核对债权(在核对过程中代为承认、变更、放弃债权);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异议权和表决权;代为签署、签收各项文书;受领债权分配等。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代理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案件审理终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捺印):

                 受托人(签字、捺印):

          

 

附:1.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人为申报债权财产共有人,需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声明),委托人应当在以上资料上签字捺印。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3.受托人联系方式:

4.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

委托人:

受托人:

四川财溢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兹委托                  担任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为处理与该案相关的一切事务。

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申报债权;与管理人核对债权(在核对过程中代为承认、变更、放弃债权);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异议权和表决权;代为签署、签收各项文书;受领债权分配等。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代理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捺印):

         

附:1.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各一份。

2.受托人身份证及公司员工证明或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人应当在以上资料上加盖鲜章。

    3.受托人联系方式: 

  4.委托人联系方式:


 

附件4

 四川财溢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送达回证

 

送达文书名称

1.    2021)川0107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

2.    2021)川010721号《决定书》

3.    《公告》

4.    《债权申报通知》

5.    《关于逾期补充申报债权交纳费用的公告》

受送达人

 

 

送达地址

 

送达日期

 

 

签收人签名

或签章

 

备注

请债权人签收邮件后将该本送达回证填好一并邮寄回管理人办公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5楼;收件人:夏雨鑫;联系电话:15196422258


附件

送达回证.pdf 下载
债权申报表.pdf 下载
债权申报通知及附表.pdf 下载
(2021)川0107破21号决定书.pdf 下载
授权委托书.pdf 下载
逾期补充申报债权交纳费用的公告.pdf 下载
财溢公司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2021)川0107破申27号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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