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表

职工债权公示表

公开时间:2022-01-05 公 开 人:江苏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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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情况的报告

 

2021)苏0707破7号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贵院2021-06-03作出2021)苏0707破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同时于2021-08-27作出2021)苏0707破7号决定书,指定黄文军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江苏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共有在册职工2名,截至202163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305981.77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拟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215日起至202224日止。

特此报告。

附件

1职工债权公示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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