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秦汉胡同南京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之债权公示

上海秦汉胡同南京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之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12-03 公 开 人:上海秦汉胡同南京文化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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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秦汉胡同南京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之

债权公示

全体债权人: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2025)苏0104破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刘明对上海秦汉胡同南京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汉胡同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104破3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泰汉胡同公司管理人,负责泰汉胡同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勤勉忠实地履行管理人职责,并于202510月14日顺利召开了秦汉胡同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一债会”)。会上,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了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4日的《上海秦汉胡同南京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

一债会后经过管理人继续开展调查工作且部分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管理人继续对秦汉胡同公司的债务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认定。现将管理人编制的《上海秦汉胡同南京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表》及《上海秦汉胡同南京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普通债权表》(详见附件)提交全体债权人核查。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2025年12月10日前)将加盖有债权人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捺印的书面异议寄回管理人。如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问提出异议,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确认裁定。

特此公告!

 

 

 

上海秦汉胡同南京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1.《上海秦汉胡同南京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表》《上海秦汉胡同南京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普通债权表》

2. 管理人联系方式:马女士17853101673,联系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8号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附件

职工债权表及普通债权表.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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