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峰系二十家公司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峰系二十家公司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12小时前 公 开 人: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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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方式: 1882136009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1-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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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峰系二十家公司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河南一峰实业有限公司等二十家企业(以下简称“一峰系公司”)现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为维护企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恢复生产、筹集偿债资金,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峰系企业是一家区域性民营企业集团,核心业务涵盖商超零售与房地产开发两大板块。其中,河南一峰实业有限公司为集团总部经营主体,河南任峰商贸有限公司为原集团总部主体及当前总部超市事业部本部运营主体;许昌芳硕商贸有限公司负责总部超市事业部及物流配送中心运营;其余商贸类公司分别作为长葛、禹州、襄城等区域的商超经营主体;河南迎峰房地产有限公司、襄城县兆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鑫亿成置业有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为各区域商超提供经营场所。

2026年5月15日,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案。2026年8月21日,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1082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一峰系二十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目前,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由委托运营方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一峰系公司的商超主营业务仍保持正常运营,经营秩序相对稳定,供应商及客户维系稳定,最大程度保全了企业的运营价值。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受前期市场波动影响,一峰系公司资金链断裂、现金流紧张而陷入困境,但其核心的商超零售业务本身仍具备盈利能力与持续经营基础。

二、企业优势

(一)稳定的上下游供应链体系

一峰系公司在许昌市长葛、禹州、襄城等主要县市的核心商圈拥有广泛的门店布局,形成了成熟的区域市场网络。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起覆盖生鲜、食品、日用百货等多品类的稳定上游供应链体系,并与下游消费者保持了良好的粘性关系。这种基于区域深耕的供应链稳定性,是商超零售业务持续产生现金流的重要保障。

(二)成熟健全的管理体系

在采购环节,主要商品货物由总部统一采购;在物流环节,依托自有物流配送中心实现统一配送;在销售环节,执行统一的定价策略与销售政策,有效的降低了运营成本,提升了管理效率。

(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公司拥有深度定制的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出入库、销售、库存管理等环节的一体化信息化运作。该系统支撑了总部对分散门店的精细化管控,能够实时掌握各门店的经营数据与库存动态,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优化商品结构提供了技术基础。

(四)“商业+地产”协同发展的模式

本案涉及的三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商超提供了办公或经营场所,这种“以商带房、以房养商”的模式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经营场地。商超板块所占据的优质地段资产,具有显著的商业价值和潜在的开发利用空间,为投资人提供了多元化的资产组合选择。

目前,管理人已聘请专业审计、评估机构对一峰系公司进行全面资产负债审计与评估,最终数据以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为准。

三、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一峰系公司资产所需对价,并有足够资金支持一峰系公司重整后的生产运营。

意向重整投资人结合尽调情况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鉴于本案系实质合并重整,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及企业营运价值的最大化,管理人将优先考虑整体投资方案。对于仅针对单一板块或个别企业的投资意向,管理人将结合重整全局审慎评估。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资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1.提供投资意向书,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产来源、重整投资初步方案等。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如经过审计的,则应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3.提供银行存款证明等资金证明资料。

4.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公司实力或经营能力的相关资料。

5.提供含有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的联系方式确认单。

6.提供主体资格资料及相应委托手续,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二)交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和投资意向书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在五日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仟万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将自动丧失参与一峰系公司重整投资后续程序的资格。

(三)尽职调查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足额缴纳的保证金后,届时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随后安排进场开展尽职调查。

(四)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

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情况通知其限期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符合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应包括重整投资方案、偿债方案、经营方案、偿债资金来源等,具体细节可与管理人联系沟通。

(五)评审并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通知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参加现场评审会议,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重整投资人。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则确定为本案重整投资人,不再组织评审。

管理人将向重整投资人送达《确认重整投资人通知书》,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如重整投资人因故无法签署重整投资人协议的,则将顺延至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递补。

(六)重整投资协议生效条件

管理人将参考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正式重整投资方案,结合一峰系公司实际情况完成重整计划草案。经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协议正式生效。

(七)关于保证金的处理

在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重整投资人反悔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一峰系公司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转为重整计划执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与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中等额抵扣。

若意向投资人未确定为一峰系公司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自重整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一)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821360090

(二)报名截止时间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11月15日下午6时。

(三)报名方式

重整投资报名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签名捺印。

六、特别申明

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人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诚挚欢迎各方投资人前来考察投资!

附:一峰系二十家公司简介

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

附:一峰系二十家公司简介.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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