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公告及责任告知书

接管公告及责任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5-12-05 公 开 人: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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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丽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0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5)粤01破申618号】受理对广州合丽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下称“合丽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5年12月1日出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025)粤01破451号】指定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丽美公司管理人。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指定管理人以后,合丽美公司由管理人接管,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承担移交账册、资产等法定义务,及时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禁止未经管理人同意私自处置财产、偿还债务、签订合同等损害破产清算企业利益的行为。

为做好资料交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实物财产及权利凭证;

2. 公司的现金、有价证券、预留银行印鉴、银行票据;

3. 公司的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特许经营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4. 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公司的u盾;

5. 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海关登记证明、经营资质文件等与企业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

6. 公司的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会计报表等财务账簿及企业审计、评估资料;

7. 公司的章程、管理制度、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企业内部会议记录等档案文件;

8. 公司的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债权债务等文书资料;

9. 公司的诉讼、仲裁案件及其案件材料;

10. 公司的人事合同档案文件;

11. 公司的电脑数据和授权密码;

12. 公司的其他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管理人接管时公司还应提供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三、上述资料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交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或提供有关证据与线索。相关人员怠于履行上述义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六条第二款等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人员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亦应承担法律责任。

请贵方在收到本《接管告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准备好上述移交资料,与管理人联系交接事宜。

特予告知。

广州合丽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4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33楼

联系人:刘律师

联系电话:17665122130

邮箱:liuhui@tylaw.com.cn

附件

01 接管告知书附件-接管文件清单.docx 下载
接管公告及责任告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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