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询价函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江西创晟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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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

有关机构

2024年6月11日,万年县人民法院根据江西远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江西创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晟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4年7月10日指定由江西帝经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的管理人。

现管理根据作需要,需委托专业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对创晟公司名下房产进行造价审计经管理人研究决定拟采取询价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有关询价事项说明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江西创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9MA3606GKXU,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陈营镇万盛大道以东、思衍路以北,公司注册资本6250万元,公司出资股东一:陈清扬,认缴出资额为5937.5元,持股比95%;出资股东二:陈爱英,认缴出资额为312.5万元,持股比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销售,保洁服务、家政服务、绿化养护、房屋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程造价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1.对现债务人名下“创晟·开元府”小区项目施工单位(已向管理申报优先债权的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中享有优先债权的比例出具工程造价意见报告;

2.协助管理人完成涉及工程款类债权审核工作;

3.配合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工作;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对工程造价意见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5.在管理人履行职务过程中,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工程造价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参选主体要求

1.依法设立,具备法定从业资质,具有提供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所必需的服务能力。

2.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未被列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失信名单。

3.与债务人及主要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4.尊重并配合管理人的工作安排,能够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工程造价工作(需要出具承诺书)。

四、费用

1.包干价,已包含各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宿、差旅、税费等。

2.本次选聘报价不设最低、最高限价,由各报价机构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进行报价,报价需明确具体金额。

3.本项目的委托人为江西创晟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费用支付责任主体为江西创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服务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根据清算程序进程由管理人报万年县人民法院同意后安排支付

报价资料及报方式

(一)报价资料

报价机构应仔细阅读本询价函内容,按询价函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报价机构提交的报价资料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格式自拟):

1.主体资格文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2.未受相关处罚的说明

3.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名单及资质情况;

4.业绩证明;

5.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

6.承诺书;

7.报价函;

8.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对所提交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诺的文件。

报价资料加盖机构公章,一式四份,密封提交(授权资料除外)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机构,请于2025716日下午17:00向管理人密封提交(邮寄或现场)报价资料原件。

联系人:律师     联系电话:15707039022

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凤凰西大道5号九江银行大厦16楼

六、确认方式

1.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评选,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工程造价审计机构。

2.比选结果管理人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中标机构,对于未中机构,管理人将不另行通知,资料亦不再退还。

七、签订合同及工作要求

1.中标机构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团队组建并进场开展工作。

2.中标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合同。中标机构的报名文件及其相应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具体工作范围、费用的支付方式等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八、其他

1、报价人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委托合同中详细约定。

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管理人。(陈律师 15707039022)

特发此函。

 

江西创晟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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