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指引之公告

债权申报指引之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19 公 开 人: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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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指引

 

20252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36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悦国租赁公司管理人。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指引:

 

一、债权申报主体

截至法院受理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即2025212日,对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相关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即202542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债权申报方式及申报地址

为节约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成本,债权人可以邮寄形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暂不接受现场申报。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239号新能源大厦A11E13

   人:徐律师

联系电话:0755-22167169

债权人须提交纸质版债权申报材料一份,资料用纸统一为A4纸,并将完整的债权申报材料扫描件(PDF)发送至xuyanli@cn.kwm.com

 

四、债权申报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须提交如下三类申报材料,并请按照管理人提供的模板附件填写:

(一)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材料目录、债权申报书

1.债权申报表

请在债权申报表中填写债权申报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申报债权金额(债权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是否存在担保以及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况。该表中的申报日期为申报人实际交寄邮件或投递电子邮件的日期。该表中首部的申报编号由管理人填写,债权人无需填写。

为避免影响各位债权人正常行使权利,请保持所填信息准确、清楚,如有变更均须及时书面告知管理人,因债权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未及时变更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债权申报材料目录

请在债权申报材料目录中,按顺序填写提交的书面材料名称,并注明每份书面材料的页数、页码以及是否为原件等。

3.债权申报书

请在债权申报书中具体写明债权金额构成(每部分债权的类型及具体金额)、利息(如有)计算方式(须附利息计算表,列明详细计算过程)、债权形成的基础事实、债权是否有第三方提供担保、债权是否已获得清偿等情况。请务必在债权申报书中勾选申报债权性质。

填写完毕后请仔细检查,确保债权申报表中填写的信息与债权申报书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债权申报总金额等于表中填写的本金、利息及其他金额之和。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债权人为机构的,均须在以上材料落款处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均须由债权人本人签名并加捺手印。

(二)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债权人为机构的,应提供如下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如机构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由债权人本人签名并加捺手印)。

3.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债权的,应当提交如下授权委托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债权人为机构的,须在落款处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由债权人本人签名并加捺手印;

2受托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债权人为机构的,须由债权人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由债权人本人签名并加捺手印。除此之外,受托人还须一并签名并加捺手印。受托人为律师的,应一并提交律师证复印件(须受托人签名并加捺手印)、律师事务所函原件。

如债权人为机构,且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为负责人)为指定的债权申报联系人,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材料。

(三)证明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款合同,购、销货合同等);

2.相关票据、划账单、汇款单、对账单、提货单等合同履行凭证,或付款凭证、放款凭证等证明实际支付款项的凭证;

3.相关公证文书(如有);

4.债权如有担保的,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物清单以及相关登记证明等;

5.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或执行,须提交诉讼、仲裁或执行有关文件(包括已审理完毕或正在审理过程中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保全裁定、生效裁判文书、执行申请、法院执行裁定、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

6.债权如涉及利息(包括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资金占用费等)计算的,债权人应提交关于利息计算依据(应当明确指出合同约定涉及到的具体条款或生效法律文书涉及到的具体判项)、计算方法及计算过程的书面说明,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复利、滞纳金、迟延履行金等分开计算;

7.债权如有清偿情形的,须提供清偿凭证、协议、执行裁定等材料。如该等清偿是由人民法院裁判确认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

8.债权人向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9.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的其他材料,以及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并按照证据材料的形成时间先后排序,如有必要,管理人将通知债权人核对原件。债权人为机构的,均须在以上各项材料首尾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均须由债权人或受托人本人逐页签名并加捺手印。

 

五、债权申报的特别提示

1.本债权申报表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有效确认。

2.债权人提供的复印件上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债权人为机构的,须在各项材料首尾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由债权人或受托人本人逐页签名并加捺手印。

3.债权人须提交纸质版债权申报材料一份,资料用纸统一为A4纸,并将完整的债权申报材料扫描件(PDF)发送至xuyanli@cn.kwm.com

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利息计算至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即2025212止(含当日)

5.如债权人申报多笔债权,应合并填写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并在债权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每笔债权发生事由、债权性质和债权金额。

6.债权人及其受托人务必在债权申报材料中注明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传真、电子邮箱及送达地址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传真发送至指定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均为有效送达。债权人更换受托人或联系方式的,须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

7.如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经获得以及未来将获得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或者其他债务人清偿的,债权人应当及时告知管理人,隐瞒债权受偿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债权人对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负有债务的,管理人将依法清收。

8.建议债权人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顺丰速运进行邮寄,债权人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管理人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材料。

9.债权人有义务保证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一致,并长期、持续保管相关债权申报资料中复印件对应的原件,本项承诺在债权人提交复印件资料的同时生效。如债权人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由债权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10.本债权申报指引系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解释权归属于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1.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表

2.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材料目录

3.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5.授权委托书(范本)


附件

债权申报指引附件-(2025)粤03破114号之二通知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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