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公开时间:8小时前 公 开 人: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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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经报请常德中院,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9日下午14点30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审议表决《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召开出资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3日

4、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重整管理人代表人员;

(4)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5、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8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出资人组会议表决事项涉及引入重整投资人等事项且重整投资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的,上述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需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回避表决。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披露表决结果时,还应当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以及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登记时间:截至2026年1月28日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docx 下载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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