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北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2 公 开 人:湖北松塬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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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蹇永贵 联系方式: 139866953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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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0日作出(2019)鄂1087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北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源公司”)重整申请,并于2019年8月21日作出(2019)鄂1087破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丰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推动和保障松源公司重整成功,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松源公司概况

松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20日,住所地湖北省松滋市刘家场镇洛河大道83号,法定代表人为吕帮勇,注册资本为2220.27万元,经营范围为煤矸石发电及销售、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止,松源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吕帮勇出资1132.34万元,持股51%;徐德祥出资1087.93万元,持股49%。松源公司拥有的出让为工业用地性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5,780.93平方米,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面积为15666.75平方米。在进入重整程序前,松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停产。

松源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后,通过公开招募,松源公司与中核慧能能源(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慧能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正式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由中核慧能公司以租赁方式经营松源电厂,租赁期10年(至2029年12月31日止)。中核慧能公司租赁期间,因多重因素影响,一直未能正常生产发电经营。2023年8月25日,经充分协商,松源公司与中核慧能公司签订解除租赁经营合同协议书,中核慧能公司退出经营,松源公司收回经营权。

中核慧能公司租赁经营松源电厂期间,投入大量资金对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设备进行一体化改造,对冷却塔等其他发电设施设备进行了维修。

松源公司系国家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在多轮技术改造后,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该公司的5万千瓦时火力发电机组且不在国家强制关停范围内。松源公司生产设备具备年发电电量达到2.5亿度的能力。2023年,经松源公司申请,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延长了该公司两台机组服役期:1#机组延长服役期到2035年12月31日;2#机组延长服役期到2037年12月31日。《电力业务许可证》(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分局颁发)有效期至2029年9月15日;《排污许可证》(荆州市环保局颁发)有效期至2025年6月11日。松源公司相关信息如下:

 

(一)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76654864718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2,202,700元人民币

住 所 地:松滋市刘家场镇洛河大道83号

营业期限:1999年8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煤矸石发电和销售;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法定代表人:吕帮勇

股东类型

股东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自然人股东

吕帮勇

11,323,400

51%

自然人股东

徐德祥

10,879,300

49%

(二)资产概况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9 年8月31日,松源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128,815,746元(税前),上述资产已全部抵押给湖北银行、松滋农商行、金财担保、湖北金屹典当有限公司等4家债权人。

(三)主要资产情况

1、主要资产清单

序号

松源房产明细


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


1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17号

检修楼

1870.50


2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18号

石灰石库

260.80


3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19号

化学水处理车间

146.25


4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20号

锅炉本体

1400.00


5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21号

行政楼

2391.00


6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22号

燃料值班室

460.00


7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23号

燃料办公室

212.00


8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24号

泵房

64.80


9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25号

碎煤机室

920.20


10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26号

冷渣房

81.71


11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27号

冷渣房

36.00


12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28号

运行楼

1794.69


13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29号

主厂房

4128.00


14

松滋市房权证刘家场镇字第20091430号

主控室

1900.80



合计


15666.75


序号

松源土地明细

土地使用证编号

证载土地使用权人

使用权面积(平方)

1

松国用(2009)第1887号

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商场)

9145.41

2

松国用(2009)第1888号

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招待所)

5769.43

3

松国用(2009)第1889号

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办公室)

398.68

4

松国用(2009)第1890号

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

102946.92

5

松国用(2009)第1891号

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体育场)

15513.55

6

松国用(2009)第1892号

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堆渣区)

2549.69

7

松国用(2009)第1893号

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车队)

5780.69

8

松国用(2009)第1894号

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花园)

7718.47

9

松国用(2009)第1895号

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油库)

3495.64

10

松国用(2009)第6471号

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灰坝)

52462.45


合计


205780.93

序号

松源固定资产明细

名称

规格型号

购置日期

1

锅炉

YG130/9.8-M26

2014年

2

汽轮机发电机组(含基础)

C25-8.83/0.98

2014年

3

风机


2016年

4

给水泵


2016年

5

破碎机


2014年

6

冷渣机


2016年

7

空压机


2014年

8

长袋低压式除尘器



9

脱硫塔一体化工程


2016年

10

粉煤灰重金属污染防治


2016年

11

尾洗装置60万方


2014年

12

尾洗装置三塔内衬防腐工程


2014年








2、其他情况

目前松源公司发电厂区内尚有10,000平米的场地租赁给松滋金鸿新型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至2029年12月31日止。

(四)负债情况                 

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松源公司共有258家债权人,债权金额共计317,061,246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为80,324,750元,普通债权为236,736,496元。

(五)职工安置情况

管理人已经根据依法通过的《职工安置补偿方案》,除了一名工伤伤残人员未解除劳动关系外,对松源公司其余职工均已进行妥善安置。

 

二、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投资人投资方式为承债式股权转让模式,即由松源公司股东将松源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以不低于人民币140,000,000元(大写:壹亿肆仟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投资人,转让完成后由投资人独立自主经营松源公司,转让价款用于清偿松源公司此前债务。

2、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投资人知悉松源公司情况,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可能未完整描述重整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瑕疵情况。

3、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如决定参与松源公司重整,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4、投资人决定报名参与投资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自行咨询专业机构,评估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了解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投资人一旦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的即视为同意按松源公司现状进行投资,并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投资风险。

5、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6、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对所有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报名;

2、投资人应具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投资人应完全认可本次招募流程,认可管理人提供的全部招募配套文件。

(二)报名材料

1、提供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对松源公司全部股权和资产转让的出价以及支付方式,且该出价不得低于人民币140,000,000元(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意向书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主体材料: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副本原件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明书;

3、授权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注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4、资信证明:具有在入选后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

5、保证金支付凭证:参选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7月17日17:00前汇入以下账户(未按期足额汇入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加遴选):

户名:湖北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6180 3100 0002 344

开户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

6、联合报名应提交合作协议书。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17:00前;

2、报名地址: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镇环湖路楚天家园1-101号 湖北丰年律师事务所

3、管理人联系方式:蹇永贵律师(13986695300),宋小川律师(13797431654)。

四、遴选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资人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后,进一步向管理人了解松源公司的详细情况。如需开展尽职调查的,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进行,管理人将提供必要之便利条件。

2、在规定时间提交了报名文件并按期足额支付了保证金的投资人,方可参与投资人遴选。

3、遴选确定投资人

(1)若报名投资人仅有1家,且对松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的出价不低于人民币140,000,000元(大写:壹亿肆仟万元)的,则该报名投资人即成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若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的投资人超过1家,且对松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的出价均不低于人民币140,000,000元(大写:壹亿肆仟万元)的,管理人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日内组织管理人、债权委员会委员进行评议。在松滋市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优先考虑股权转让出价金额及付款条件,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本次招募的投资人。

(3)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在确定当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与管理人洽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报名保证金的处理:经遴选确定为投资人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充抵股权转让款;经遴选确定为投资人后拒绝洽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不予退还;经遴选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他报名方,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在投资人确定后3日内无息退还;

(5)对重整企业后续经营需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事宜,由投资人在报名前自行向政府职能部门了解情况。

(6)对入围意向投资人需要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松源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扣收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五、特别声明

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人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湖北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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