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啟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河南沃隆车业有限公司资产处置询价公告

河南东啟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河南沃隆车业有限公司资产处置询价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04 公 开 人:河南东啟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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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东啟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资产处置询价公告

2023年5月6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根据江苏万阳轮毂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东啟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5月17日指定河南鸿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上海市浩信(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东啟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6月9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根据河南东啟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裁定河南东啟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河南沃隆车业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决定指定河南鸿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上海市浩信(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东啟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河南沃隆车业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通许县人民法院在2023年8月9日已宣告东啟、沃隆公司破产。

为减少东啟、沃隆公司负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拟按经东啟、沃隆公司债委会决议处置应收债权,现发布公开询价公告,具体如下:

应收债权情况

应收债权

债务人

债权金额

债权产生时间

备注

1

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65700元

2012年2月13日

有合同、转款凭证

2

韩群山

100000元

2015年4月6日

有借款凭证

(一)上述标的整体处置,报价人需整体购买

(二)上述标的本次询价的保留价为人民币33,140元,低于保留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招标报价自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3年12月9日17点。;

二、询价及交易流程

(一)报价人条件

凡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价,法律法规对竞得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二)作出报价

意向购买人须根据上述应收债权整体作出报价。报价以书面的方式作出,意向购买人作出报价应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报价函

2.意向购买人是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购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向管理人提交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1、2项材料是企业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报价期限

报价人应于2023年12917点就上述应收债权进行报价,最终报价高者得。

(五)协议签订与交接

管理人与竞得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通知债务人。

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17537867897律师。地址:通许县经三路商业路交叉口西北角河南东啟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特此公告。

                       河南东啟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询价公告2023-12-04 16_36_33.pdf 下载
报价函(应收债权).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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