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的公告

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7 公 开 人:天津市佰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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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佰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的公告

   2026年1月13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津0115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无锡博耳电力仪表有限公司对天津市佰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2026年2月5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津0115破2号决定书,指定天津金展律师事务所担任天津市佰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务人未向管理人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台账等职工债权相关资料。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无登记备案劳动合同,未开立社会保险及无公积金账户。截至破产受理日债务人无在职职工。截至目前,暂无确认职工债权。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债务人职工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就职工债权调查事宜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如存在职工债权,请按照以下提示准备材料并联络管理人:

   一、职工债权人

   因债务人欠付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欠付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补偿金,而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职工。

   二、材料提交须知

   职工债权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向管理人提供如下材料:

   (一)职工债权人应按本通知的提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职工债权调查登记表》,如实填写债权人姓名、身份证号、在债务人公司任职时间(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担任职务、职工债权的情况(包括债权总额及构成,如每月欠薪金额,欠薪是否含扣缴社保和个税等)、是否经仲裁或诉讼、有无生效法律文书支持、收款账户信息等相关情况,文件落款处本人签字捺指印。

   (二)职工债权人应按照本通知内容提供材料,且应根据实际提供的材料填写《职工债权调查提供材料清单》并由本人签字捺指印。

   (三)职工债权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填写《职工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并提供如下材料:

   (四)职工债权人须提供如下证据材料,并填写《职工债权证据材料清单》:

   1.已经仲裁、诉讼或执行:职工债权如已获得生效法律文书支持,须提交该生效法律文书,例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及《执行裁定书》等所有与职工债权有关的法律文书,切勿选择性提交以免影响债权核查结果。

   2.未经仲裁、诉讼或执行: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欠付工资证据及已支付工资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债权的金额(含每月未付工资等)、形成原因、事实经过、是否已过劳动仲裁及诉讼时效(如催款记录)等。

   3.职工债权如已被债务人部分清偿或由第三方代为清偿的,债权人须如实向管理人说明已清偿情况,并提供偿债凭证。

   4.与调查职工债权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5.职工债权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准备好原件以供管理人后续核对。否则,管理人对其真实性不予确认。

   三、材料提交方式与时间

   请于2026年6月10日17:00前通过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供材料。

   联系人:佰豪管理人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82号

   联系电话:18602600995

   管理人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管理人对职工债权材料的接收不构成对职工债权人身份的确认。

天津市佰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12日

附件

职工债权调查表等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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