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04 公 开 人: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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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杨娟 联系方式: 17844598875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0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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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禾邦阳光破管字第6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9日裁定受理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邦阳光公司”)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四川徐和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联合作为禾邦阳光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

为最大化维护企业营业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切实保护广大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利益,现禾邦阳光公司需要引入战略投资者提供资金或进行产业投资,以帮助禾邦阳光公司恢复生产,实现其重整后的价值。

为公开、公平、公正引入战略投资者,现管理人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者,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概况

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01月18日成立,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原料药。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销售:保健品、化妆品、健身器材、厨具、日用品百货。公司是国家扶贫龙头企业、省级技术中心企业、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四川医药制造工业最大规模前10强、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省重点扶持上市企业。

禾邦阳光公司从中药材种植到药品研发、生产、经营较为完善的产业链。禾邦阳光公司厂区位于四川省安岳县,厂区共有土地100余亩,厂房建筑面积9500余平方米,公司另于四川省资阳市区拥有工业用地性质土地约398亩。目前禾邦阳光公司名下拥有国家药监局下发的药品批准文号24个,主要分成普通中成药和新药,鼎盛时期产品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100余个办事处,有3000人组成的营销队伍,与400多家商业单位,1800余家医院和1000多家零售药店建立了稳定的商业合作关系,并设有药研所、新药开发部,依托高等院校药学博士、硕士从事产品研发,同时还形成资阳、安岳、成都、遂宁、甘孜等地企业共同发展的格局。其所属的四川禾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邦集团公司”)及禾邦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四川禾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万禾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禾润制药有限公司、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资阳远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正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禾邦沱江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禾邦旭东制药有限公司、兰州禾邦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共拥有药品生产批文210个、工业用地性质土地约1319、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100余亩、已基本建成的产业园区2个(面积约750亩)。

二、企业产品

企业拥有元胡止痛片、茴三硫片、小儿止咳糖浆等24个药品批文,并拥有一种当归苦森微丸及其制备方案、一种桂枝茯苓微丸及其制备方法等8个专利(其中4种已失效,另四种已对外转让)

三、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战略投资者同等适用,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战略投资者招募。

2、本公告内容不当然替代战略投资者尽职调查,战略投资者如需了解禾邦阳光公司审计情况、评估情况、债权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或对禾邦阳光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深入了解的,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

3、本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招募流程

  发布《招募公告》→报名审核→尽职调查→提交投资方案→竞争遴选→签署战略投资协议

(三)招募条件

1、战略投资者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药品生产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或有药品生产行业相关资源的。

2、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获取禾邦药业公司资产所需对价,且有足够资金支持东方药业重整期内恢复生产和重整期后的生产运营,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战略投资者拥有与禾邦阳光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经验及能力。战略投资者须对禾邦阳光公司相关资产整体予以投资,且提交符合禾邦阳光公司实际情况的整体投资方案。

(四)报名提交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

2、战略投资者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等相关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3、参与重整投资的股东会决议(企业法人);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6、同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特别提醒:战略投资者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战略投资者公章。

(五)尽职调查

战略投资者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确认之后,可对禾邦药业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战略投资者提供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禾邦药业的审计评估报告、债权申报情况等。战略投资者也可向管理人申请实地调查,开展的尽职调查或实地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战略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提交重整方案

1、战略投资者应根据已掌握的禾邦阳光公司的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

2、《重整投资方案》需装订成册并加盖战略投资者公章,一式三份,另需同时提供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重整投资方案》一旦提交,不可撤回或撤销;除对债权人有利情形外。战略投资者要求撤回、撤销或变更《重整投资方案》的且非经管理人同意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七)选定重整方案

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人,管理人将从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高低、出资金额高低、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等方面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定重整方候选人,在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后,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和人民法院裁定后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对未被中选的战略投资人,管理人无义务向其说明理由或对其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支出进行补偿。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战略投资者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战略投资者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相关内容对管理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且管理人在收到报名材料时起即享有对战略投资者发出的要约进行承诺的权利。管理人承诺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向战略投资者送达书面重整方候选资格确认书或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作出承诺的形式。

(二)一旦管理人作出承诺,则视为管理人同战略投资者已经就战略投资者参与禾邦阳光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了协议。如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和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战略投资者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战略投资者拒绝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参选人交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战略投资者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禾邦阳光公司重整失败产生的损失)。

(三)战略投资者在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前,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方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四)中止或撤回招募

如出现影响禾邦阳光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本次招募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战略投资者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五)解释权

本招募文件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管理人。

 

管理人办公地点:资阳市雁江区政府 7 号楼四川禾邦实业集团 6 楼

通讯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政府 7 号楼四川禾邦实业集团 6 楼

联系人员:   林超        杨文静

联系电话:13594163283   18981566326

联系邮箱:awesomelove@sina.com

 

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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