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29 公 开 人: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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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胡聪 联系方式: 13708133426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4-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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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投资人

预招募公告

 

2024131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0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鸿鹤公司)与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华鸿鹤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以下简称本案)。2024219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03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担任本案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重整价值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现将昊华鸿鹤公司、自贡鸿鹤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合并重整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1.昊华鸿鹤公司成立于199712月,登记机关: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郭戈,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中国四川自贡市鸿鹤路43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103006207386988,注册资本:97495.803万元(蓝星石化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新材料、化工产品和盐产品的制造、销售、化工设计与科研、焊接气瓶检验;压力管道(GC2)安装;锅炉改造、维修;资产经营、产权交易、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机械制造、建筑安装维修和防腐加工、房地产业、商品贸易、进出口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煤炭批发(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2.自贡鸿鹤公司成立于19946月,登记机关: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郭戈,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自贡市鸿鹤坝,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51030062071168X6,注册资本金29431.1055万元(昊华鸿鹤公司持股 76.06%;其他法人股东114 家,持股22.25%; 自然人股东12383人,持股1.69%)。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按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19127日)。制造、销售:化学试剂、化学肥料(农用氯化铵、复混肥料等)、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电力生产和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业务;化工工程设计,化工机械制造(含钢桶)及维修,化工设备及管道安装、检修,电气设备设施安装、维修,计量仪器仪表检定、安装和维修,废旧物资开发利用,公路货物运输及仓储,劳务外包、技术协作。(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后置许可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及项目优势

截止2024131日,债务人所属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122亩,房屋建筑物面积约31.5 m²,在建工程面积约0.95 m²,化工生产类机器设备约5800余台(套),估值约4.07亿元。

债务人自1958年建厂以来,立足自贡市,以西南地区丰富的盐卤和天然气资源为依托,已初步形成两碱为代表的基础化工、以甲烷氯化物、四氯乙烯和二氟一氯甲烷为代表的氟氯化工、以PPS为代表的化工新材料、以化学原料药为代表的医药化工协调发展的格局。是我国大型纯碱、烧碱生产企业,甲烷氯化物及制冷剂生产基地,亚洲的合成法小苏打生产企业。

债务人拥有牌纯碱、烧碱、氯化铵3中国产品牌烧碱、氯化铵2产品牌纯碱、烧碱、小苏打、复混肥料、氯化铵、饲料磷酸氢钙和天鹤牌甲烷氯化物等7个主导产品全部为四川产品”,其中牌农用氯化铵和天鹤牌三氯甲烷是中国石化行业品牌产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轻工、化工、环保、医药、纺织、建材、冶金和食品加工等领域,曾荣获中国石化工业百强企业

2014 2月,债务人因市场不景气、债务负担沉重等问题 企业生产装置全部停产至今。自2014年中国中化集团对债务人进行资产重组后,开展了职工分流、环保治理、设备维护、财产安保、产能保持等工作,企业现有核心管理团队、专业人员120余人。

为响应自贡市委、市政府保留鹤牌品牌、恢复自贡盐化产业的战略规划,经过上级公司的批准,债务人计划利用原有产能指标,在自贡市迁建“20万吨/年甲烷氯化物及配套20万吨/年烧碱项目,重新恢复企业生产经营。20236月,自贡市人民政府与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成立了助推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工作推进组,统筹协调新建项目的立项、环评、选址、建设、团队等前期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在自贡市沿滩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立项备案,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自贡川南新材料化工园区。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具备履行投资协议的能力。

(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要提供联合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牵头人,并说明各自分工及权利义务等,且需要同时符合上述第(一)、(二)项条件。

三、招募要求

(一)报名

1满足条件并具有投资意愿的投资人均可与管理人进行接治,按要求提交《报名意向书》(附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正式招募公告为准。《报名意向书》及报名材料可通过现场递交或者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完成报名并根据管理人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后可以到管理人处查阅资料,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予以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的应当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尽调 费用自行承担。尽调保证金应缴至下列银行账户:

  名: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号:230 330 313 910 012 8136

3、意向投资人确认正式参加重整投资的,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可转为投资意向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放弃正式参加重整投资的,管理人在收到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4、管理人联系方式

现场/邮寄报名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鸿鹤路43

联系人:胡老师、何老师     电话:1370813342615397796105

电子邮箱:459473043@qq.com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基本信息;

3)意向投资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

(6)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合作协议》, 并分别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正式招募公告将于 2024 4 8 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发布,正式公告将在本公告的基础上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等有关情况进行补充,并在正式公告中确定《重整投资方案》 的提交时间,本公告的效力及于正式公告。

重整投资方案至少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参与投资的具体方式、投资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迁建、债务清偿、股权调整等主要内容。

资金实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者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报名资料和重整投资方案均应当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材料一式二份,同时应当将资料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

(四)确定重整投资人

报名期限届满前,若仅有一名报名成功者,则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若有两名及以上报名成功者,则管理人将在法院的指导下,组织评审组通过综合评分或在同等条件下竞价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

(五)签署投资协议

经过上述第(四)条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后,在与管理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双方签订意向投资协议。

四、参与重整投资须知

1. 本次重整管理人遵循重整资产最大化原则, 接受意向投资人不代表具有排他性

2.本公告中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 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能成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将于书面通知送达该意向投资人之日起五日内无息退还;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执行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自法院裁定送达后五日内无息退还。

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报名意向书

 

 

 

 

 

 

 

 

附件

报名意向书

企业

名称

单一投资人

 

联合体

(如适用)

(请列明各成员全称):                                                                                                                                      

投资意向

 

    本公司(联合体)已充分知悉并了解《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的内容,承诺符合该公告所要求的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本公司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本公司自愿参与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通讯方式

(联合体应填写授权提交人的信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地址:

退款账户

名称:

账号:

开户行:

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已充分评估、知悉并自愿承担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的全部成本、风险、负担。  

意向投资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二〇二四年     


附件

报名意向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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