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债权公示的通知

关于职工债权公示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07-19 公 开 人:济南慧成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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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慧成铸造有限公司与山东锦尔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职工债权清单公示的通知

20231227日,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章丘区人民法院”)裁定济南慧成铸造有限公司与山东锦尔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作出(2023)鲁01143号、(2023)鲁01144号《裁定书》。20231227日,章丘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1143号、(2023)鲁0114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济南慧成铸造有限公司和山东锦尔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福安路51号济南慧成铸造有限公司(大门内部东侧管理人办公室门口)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公布济南慧成铸造有限公司第二批职工债权表。

管理人现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香港西路与珠海南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210米山东锦尔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厂区门口)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公布山东锦尔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对职工债权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人员,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202472617时前)将《职工债权异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管理人处,并将电子版《职工债权异议申请书》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hczzglr@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慧成或锦尔泰-职工姓名-职工债权异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申请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数额无异议。

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如无异议,请于20248217时前将签名捺印的《关于受领偿债资源的账户信息告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管理人处。

管理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福安路51号济南慧成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宋律师,联系电话:15207191293

特此公告。

济南慧成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东锦尔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附件2:职工债权异议申请书.docx 下载
附件1:关于受领偿债资源的账户信息告知书.docx 下载
关于慧成公司与锦尔泰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职工债权清单公示的通知-20240719.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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