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1-08-31 公 开 人:菏泽市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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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1716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牡丹区法院”)作出(2021)鲁17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菏泽市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84日作出(2021)鲁1702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菏泽市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工作领导小组为菏泽市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管理人。有关破产受理和债权申报公告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并刊登于《菏泽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相关规定,现将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届满前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重整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提交材料(详见附件)。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四、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培峰 

联系电话:18516912382

电子邮箱:

hzshsfdcglr@aliyun.com(优先);

liupeifeng@zlwd.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中华西路2059号九为产业园D3-2

特此通知

   

菏泽市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1.2021)鲁17021号通知书(复印件);

2.债权申报指引;

3. 债权申报表(范本);

4. 债权申报书(范本);

5. 债权申报材料目录;

6. 债权人承诺书;

7. 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书;

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9. 授权委托书(范本)。


附件

附件2-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附件3、附件4、附件5-债权申报表(范本)、债权申报书(范本)、债权申报材料目录.doc 下载
附件1-(2021)鲁1702破1号通知书.pdf 下载
附件6、附件7-债权人承诺书、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书.docx 下载
附件8、附件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授权委托书(范本).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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