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拍卖公告

网络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29 公 开 人:扬州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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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卖公告

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经扬州宝应县人民法院委托和授权,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宝应县范水镇文化路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395平方米,评估价26.37万元。2009年出让取得,工业用地性质,用地期限至2059729日止。

2、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宝应县范水镇文化路2号的四层工业厂房,20131月登记,面积1695.92平方米,包括所属水泥道路、伸缩门等设施,评估价162.51万元。

上述资产评估总价188.88万元。

二、本拍卖标的于2024924日上午10时至925日上午10时止进行第一次拍卖。

起拍价:151万元,保证金30万元,加价幅度20000元每次。

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四、竞买人条件:必须是正常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才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48小时前向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前述第二条中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的买受人为委托人而非受托人。因未及时向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或者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委托不成立,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而成交的,管理人不负交付义务,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再次组织拍卖给管理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当次竞价开始10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丁律师15190428420 、冯律师13952577887。竞买人可自行看样,管理人不安排集中看样。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示: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管理人特别提醒,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现场看样、调查,充分咨询管理人及相关部门所涉及的问题,谨慎细致的阅看以下特别提示条款。买受人竞买成功后,不得以管理人提及或未提及的理由悔拍,悔拍的,管理人不退还已经缴纳的竞拍保证金!!!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査拍卖标的信息(应承担的税费、土地使用权、房屋过户要求等)、知悉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要求和内容。

2、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资产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拍卖人对资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建筑及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参与竞买的,请亲自实地调查、看样,参与报名即视为已知悉并接受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所有拍卖附件所披露的所有信息与风险,未实地调查、现场看样所产生的相应后果自负。

3、厂房内的后期装饰装潢、空调等家用设施不属于红杉岛公司,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4、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名下厂房现有人占用,具体占用人信息竞买人可自行调查了解,也可向管理人了解,管理人将掌握的信息充分告知。

拍卖成交后,除302室占用人宋国祥户因无处另行安置保留现状外,买受人可自行采取合法措施对其他占用人进行排除妨碍、清退、收取房屋占用费,管理人积极提供协助。

5、因历史遗留原因,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名下国有建设用地上有南北两幢不同产权性质的厂房,南面厂房(即本次拍卖标的2)不动产登记在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名下(2013年登记),北面厂房房屋产权证办证于1999年(有1998年宝应县国土局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产权证登记的是宋国祥的个人私产,现有他人租用经营。因先有北厂房,后有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名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9年取得),

特别提醒:北厂房就其所占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亦有合法使用权利,南北厂房之间的通道为共用通道。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保障北面厂房权利人及相关人员的相邻通行权、经营自主权、厂房使用权等基本权利,不得设置阻碍、干扰,除相对应的土地使用税外,买受人也不得向北面厂房权利人收取任何费用。此事项不影响起拍价、拍卖成交结果,也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6拍卖成交价为卖方净得价,成交价不包含因本次拍卖和办理过户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拍卖成交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以及税负主体为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在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与管理人无涉。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7请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向相关部门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税、房屋使用税、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情况,如存在上述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若有)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煤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8、关于交付。管理人不承诺在本次拍卖标的交割时清空交付,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帮助买受人申请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结果确认裁定书,该裁定书交付给买受人即为交付,此事项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管理人仅帮助买受人取得法院拍卖成交结果确认裁定书,不承诺为买受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权的过户登记手续,买受人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过户登记手续按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了解、办理。

9、买受人自行解决可能存在的周边邻里矛盾。

10、本拍卖标的按工业用途标准设计建设,只能作为工业用途使用,不能作为生活居住使用!!!如因擅自居住生活使用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九、网络拍卖现阶段不需要支付佣金,但需向拍卖平台支付0.5%的软件管理服务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该费用由买受人直接向淘宝平台支付。如买受人拒不支付,经管理人催告限期缴纳仍未支付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重新拍卖。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10日前书面向管理人书面提出。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须参加竞买。

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管理人有权在竞价结束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拍卖成交价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五日内缴纳,通过银行向管理人直接付款,详细请咨询管理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

账号:49757671666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买受人逾期15日未支付拍卖款,管理人可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逾期15日未支付拍卖款,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六、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电话:15190428420 丁律师

13952577887 冯律师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40号国泰大厦1号楼19楼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红杉岛服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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