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双得利破产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双得利破产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27 公 开 人:北京双得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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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双得利破产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破申131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北京双得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得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1日指定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案件工作,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聘请本案资产评估机构一家。现将公开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双得利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双得利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19日,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不锈钢制品;生产、加工机械配件;生产仪表等。该公司主营智能水电表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拥有完善的智能水表结算系统。该公司还通过申请专利权实现了核心技术的保护,并且,该公司仍在与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开展业务合作,因此具有一定的重整可能性。公司股东为彭明双(持股比例92%)、彭桂香(持股比例8%),实际控制人为彭明双。

(二)资产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根据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双得利公司账面资产价值为1.77亿元,主要是无形资产(智能水电表专利权),也包括生产设备、土地房产(怀柔区)、应收账款以及股权投资等其他资产。

(三)负债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根据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双得利公司账面负债为1.54亿元,此外该公司还为关联方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因此还有部分表外负债。

(四)关联企业情况

该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北京双得利仪表设备有限公司(90%)、北京双得利仪表运营科技有限公司(60%)、重庆双得利仪表运营科技有限公司(99%)、北京双得利物联网技术研究院(49%)存在关联担保,未来该公司与关联企业具有合并破产的可能。

二、中介机构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

本次拟进行资产评估的企业为北京双得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范围为其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以及债权等。评估机构须按照破产工作的规定、管理人的要求和双得利公司实际情况,对被评估单位成立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基准日暂定为破产案件受理日,根据案件的需要,管理人适时予以调整。

评估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1.对企业截至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进行梳理及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在评估报告中对涉及抵押、质押、融资租赁、留置等事项的资产评估情况做出说明及披露;

2.根据资产和负债情况做偿债能力分析,出具持续经营状态下(市场值)和宣告破产状态下(清算值)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对专利等无形资产进行价值分析,出具专项价值咨询报告;

4.管理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要求中介机构开展、调整相关工作。评估机构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相关工作成果。

(二)评估成果出具

1.资产评估报告(含市场值报告和清算值报告);

2.专利等无形资产价值咨询报告;

3.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含基于市场值和清算值的分析报告);

4.其他应当出具的文件。

机构原则上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7天左右提交工作成果(数据等内容基本确定,非盖章版)

(三)评估费用

1.评估费用报价作为遴选的重要考量因素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费用的最后结算以破产财产的处置结果实际确定;如果双得利公司清算转重整成功,费用的最后结算按照破产费用处理,并根据重整计划实际确定;

2.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4.价格为包干价,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评估过程中发生的异地调查差旅费用、函证等所涉的邮寄等费用不含因项目驻场所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根据被评估单位自由资金的归集和破产进度等情况和破产有关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予以报销。

三、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执业资格,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2.与双得利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曾为双得利公司提供过验资、审计、评估、财务顾问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招募;

3.参选的机构需有较丰富的办理或参与金融机构的破产重整、风险处置、行政重组、并购重组案件的经验;

4.参选的机构指派的项目承办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承诺最低人数的现场工作,并且明确人员名单;

5.参选的机构具备相应评估资质的评估师人数应当满足本案人员要求,确保机构能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6.本案件评估机构工作贯穿本案审理全过程。各机构应当确保项目人员能够全程参与本案进展,配合管理人工作。

四、参选方式

参选机构应于202528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材料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参选团队情况介绍

2.参与项目的竞争优势,团队过往工作业绩介绍(破产重整、清算、和解项目风险处置项目);

3.拟从事项目的团队全部成员名单及资质证明材料、团队的基本情况;

4.对项目的理解及中选后的工作方案;

5.项目的时间进度安排,可全程参与本案并能够按照管理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介机构职责并出具相关报告的工作承诺函;

6.费用报价方案模板见附件)

7.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人员名册(复印件),工作业绩证明、参与本次公开招募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在202528前将经盖章的书面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oufeng@dehenglaw.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报名机构名称+双得利评估机构项目报名材料;并同步将报名文件一式两份邮寄至以下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邹锋,联系电话18010141256。未在前述时限前寄出文件且发送扫描件的均视为未报名。

六、报价原则

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且为含税,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必须明确,不能具有不确定性。

七、其他事项

1.如参选机构提交的书面方案和材料未完全包含本公告所要求的内容,且报名截止之日之前未予补充或更正的,则视为该机构提交的书面方案无效;

2.管理人将根据机构提交的资料组织对各参选机构综合评分,不再组织现场陈述,评审主要从机构情况、团队规模、信誉、参与破产清算及重整项目的经验、可进驻现场人数、工作认识、工作思路、进度安排、竞选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分,由管理人遴选后报人民法院确定;

3.管理人将组织评审确定本案的中选机构1家和候补机构1家。对于报名而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上述工作内容相关事宜仅供参考,具体的业务范围及目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在本案推进过程中如有新增需要评估事项,管理人将不再另行招募第三方机构,由管理人与中标机构协商确定新增工作内容。

特此公告。

 

 

附:报价单模板

 

北京双得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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