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8-19 公 开 人: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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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佩玖金属破管字第001号

 

 

 

关于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

 

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7月15日,吴江区人民法院根据何中凯的申请,作(2024)苏 0509破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何中凯对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 清算申请,同时指定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 司管理人。

因管理人未能实际接管债务人相关资料,故管理人根据职工所提供的相关 材料以及管理人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的情况,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对职工债权依法进行调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债务人职工债权予以公(详见附件《苏州佩玖金 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表》)。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 示,公示期限为自2024年08月19日起至2024年09月03日止。

职工在公示期内对本公示记载的职工债权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

更正。管理人认真审核后,如异议成立,管理人可予以更正,逾期未提出则视为

没有异议。

特此公示。

 

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09月03日


 

附件:

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表

 

序号

职工债权姓名

债权金额(元)

备注

1

何中凯

57200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认定

 

总计

57200

 

 

 

说明:

 

1.以上表格公示数额为应发工资数额,职工需自行前往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 税。

 

2.职工、其他债权人或破产企业的管理人员对《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表》中记载的职工本人或他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应2024 09月0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书,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无 异议的,视为认可公示的职工债权。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和答复,如 异议成立,管理人将予以书面更正并公示。

 

3.不在本次公示表中记载且没有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的职工,如认为佩玖金属 存在欠其工资有职工债权的,应在2024年09月0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说明理由,并提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的,管 理人将不再核查。

4.职工债权清单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职工债权人的具体情况,在全国企业破产重 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同步公示。


附件

关于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司.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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