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债权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0-05-29 公 开 人: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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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尚未申报的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现就上海亿丰企业集团大连置业有限公司亿丰(大连)汽车城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千兆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补充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补充申报时间及地点

1.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2.2020年7月31日前补充申报债权的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每周三9:00-11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72号亿丰汽车城D区四楼。

3. 2020年8月1日及之后补充申报债权的时间、地点:

由债权人与管理人沟通确定。

4.补充申报联系电话:13134281472

二、预约申报

所有债权人应以电话方式提前预约债权补充申报的具体时间,预约债权人应在预约时间准时到场进行债权申报登记,如在预约时间未到场,且当日无空余时间办理登记的,需重新预约。未提前预约的债权人,管理人不予办理债权补充申报登记。预约人数较多的,管理人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债权补充申报时间。

三、补充申报注意事项

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依法完成债权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所申报的债权经审核确认的,可依法行使表决权。

四、防疫要求

1.进入债权申报地点的所有人员均须出示“市民云”手机APP中的“大连健康码”、国务院“防疫行程卡”及其他管理人要求填报的信息,申报债权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否则不准进入申报地点。

2.持有“大连健康码”绿色码,体温不超过37.3度,无咳嗽、打喷嚏等疑似症状的或未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债权人方可预约申报债权。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不进行现场债权登记。

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现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及时电话告知管理人,由管理人做好登记,并与管理人沟通确认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上海亿丰企业集团大连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亿丰(大连)汽车城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大连千兆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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